“就这个吧。”
蒂娜把自己选好的款式拿给林奇看。
林奇伸过头,看清楚样式,表现的很慷慨。
“没问题,你留个地址给我,我会尽快邮寄给你的。”
“谢谢。”
蒂娜的表情娇羞,双眼流露出一丝的欣喜。
“对了,大家都有,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林奇接过手机,给四周围着的张黎和桑妮。
“真的啊,那我们可不客气了。”
张黎表现的很大方,知道相比于李斯科和林奇的感情,这些东西都是不值一提的。
李斯科现在有些后知后觉,他狐疑的看着娇羞的蒂娜,还有一边表情有些无奈的桑妮。
眼神在林奇和蒂娜身上打着转。
“黎黎。”
李斯科拉过看热闹的张黎,走到转角避开人群的角落,低头问着。
“蒂娜和林奇?”
张黎知道自己男朋友终于反映过来了,白了他一眼,直男啊,就是对这方便不太开窍。
看到张黎点头,李斯科才确定了自己的怀疑。
“什么时候?”
“就在刚刚。”
李斯科有些惊讶,当然他对于自己朋友和张黎的闺蜜,两个人能碰撞出爱情的火花,这种事情,还是乐于见到的。
“反正你别插手,我看林奇还没有发觉,这种事情就让他们当事人自己来做吧。”
张黎没好气的摆脱李斯科的拉扯,脸色郑重的交代着。
按照她的想法,任由两人自己发展,这样以后的结局无论是好的,还是黯淡收场,都不会对张黎和李斯科双方朋友的感情受损。
李斯科当然明白这里面的道理,也是一脸郑重的点了点头。
啤酒节还在热闹的进行中,没有因为任何人有所耽搁,在李斯科在摊位的这段时间里,主持人已经报完幕了,人群发出激烈而又热情的呼喊。
“哦~”
“有谁听到上场的人么?”
李斯科回到人群,看着大家都是一脸兴奋的表情,有些疑惑的发问。
“是共和时代,”
林奇的表情兴奋而又狂热,带着一脸的痴迷,有些无暇顾及李斯科的问题,连头都没有扭过来,只是目朝着前面的舞台上,等待着自己的偶像,那日思夜想的五人上场。
李斯科虽然不太关心美国乐坛的发展,但是对于大名鼎鼎的共和时代,还是有所了解的,得益于前世就是这个乐队的歌迷,所以还算了解他们的情况。
而林奇则是来到美国之后,才开始喜欢上这种乐队的,平日里做手工品的时候,他也是喜欢伴随着音乐,在操作间里大汗淋漓。
这些乐队里面,他最喜欢的就是共和时代。
林奇最喜欢的是,共和时代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乐队,但是他们的音乐却散发出感性到要命的英伦风,感性内敛、脍炙人口的细腻曲风受人青睐。他们的曲风介于独立摇滚和流行摇滚之间,同时又兼具福音摇滚的“力量之美”,歌曲散发着浓浓的人文关怀,大气又不乏清新,能让人平心静气地去体会音乐中流淌的情感。
总而言之,在林奇这些乐迷眼中,自己的偶像是全部都是完美的,喜欢的理由也是什么都有。
而一边的李斯科却没有那么的狂热,他只是感慨啤酒节这次是下了本钱的,居然能把炙手可热的共和时代请过来做开场表演。
而且也对林奇的表现有些吃味,自己怎么说大大小小也是个青年作家,可是平日里林奇对待自己的表现都是不屑一顾的。
现在面对自己的偶像,表现的如此狂热,李斯科不由得有些吃味,这是对于附近狂热的粉丝有些羡慕,作为一个作家,虽然自己也是有不少书迷的,但是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书籍先天上,没有音乐更能渲染现场的气氛,李斯科是感受不到这种痴迷的情况的。
台上的灯光全部关闭,忽然,中间的一束光打在中央,五个看不清脸的人出现在台面上,李斯科看着高耸的显示屏,因为大家来的太晚了,只能通过现场实时转播来观看。
台上的共和时代,一直固定的姿势开始了动了,走出人群的是乐队的主唱瑞恩·泰德。
他拿着自带的话筒,还有话筒杆,双手往后自然的一摆,乐队的成员就开始演奏了,前奏响起,台下的观众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林奇拉着李斯科,一脸激动的大声呼喊着。
“是《aologize》,我已经听这首歌听过好几百遍了。”
虽然说得话有些夸张,但是不得不说,这首歌作为共和时代第一首单曲,在很多乐迷的心中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他们听着熟悉的前奏,就已经开始泪流满面。
李斯科前世看那些音乐节目,一直很不明白那些经常被切到的观众,大都被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