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你争取皇位的继承权。”
伯爵夫人语气有些不善,她的追求者可不少,肯选择洛萨,一是看他武艺高强,相貌出众,但更多的还是想借助哈布斯堡家族的力量。
维尔纳伯爵虽然蜗居在瑞士,但在帝国境内可不是无名之辈,当初皇帝对斯拉夫人的征服战争,可是钦点他为帝国军队统帅的。
“皇位继承权?”
洛萨沉默了。
大日耳曼尼亚帝国,对标的是洛萨前世的神圣罗马帝国。
伏尔泰对神罗的评价:“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虽然偏颇,但也有合理之处。
譬如此时主宰大日耳曼尼亚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亨利皇帝,直辖领地比起几位帝国大诸侯,并不占什么优势。
这个时期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领土虽然广袤,但皇帝的收入恐怕还及不上东帝国女皇的十分之一。
要知道,东帝国如今已经衰落得不像话了,小亚细亚内陆基本已经全部沦丧,北方的保加利亚人时而叛乱,时而南下劫掠。
伯罗奔尼亚半岛也时常遭遇诺曼人,北非海盗的侵扰。
饶是在这种情况下,东帝国依旧远比大日耳曼尼亚富庶得多。
强枝弱干,一直是困扰大日耳曼尼亚的一个重要问题。
不过好在大日耳曼尼亚还没沦落到后来,颁布金玺诏书,明文规定皇帝由七个选帝侯共同选举出来的地步。
选举制虽是部落时代延续下来的传统,但还没根深蒂固,还有得救。
所以问题来了,到底要不要吃这个软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