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晚上时,高明程才发现不对劲,那只大黄狗,竟然没有回家去,而是一直跟在黑虎和精灵的身边。
并且他给黑虎和精灵喂食兔子肉时,黑虎和精灵竟然也愿意分一些食物给那只大黄狗吃。
不对劲,肯定不对劲!
高明程坐在板凳上,仔细观察着那只大黄狗,这才发现那只大黄狗是母狗,并且肚子微微有些大,像是怀了狗崽。
高明程一愣,随即将怀疑的目光看向黑虎和精灵。
难道那只大黄狗是自家狗拐骗来的?大黄狗肚子里揣着的是黑虎的崽还是精灵的崽呢?
高明程兀自想了一会儿,最后发现,不管是谁的崽,生下来后都是他的小狗崽,他都得养!
当然了,前提是大黄狗的主人没有找过来。
地上的三只狗在吃兔子肉,火堆边的两个人也在吃兔子肉。
这一次,高明程给范立成做了烤兔肉,直接在院子外面用石头垒了一个简易灶出来,然后在灶里升一堆火,再把一张铁丝网放在灶上,这样就可以用来烤腌制过的兔肉了。
这铁丝网是春季围山时剩下的,刚好可以用来做烧烤架用。
铁丝网上烤着兔肉,灶火烧出灰烬时,高明程又用荷叶包裹着鸡蛋埋进带着火星的灰烬里,这样等上面的兔肉烤熟了,
范立成还是头一回这样吃烤兔肉,感到格外的新奇,由于是自己亲手烤出来的,他居然吃了一整只兔子!
自从跟着拳师练拳后,他的胃口的确比之前大了一些,再说了,他这个年纪,正是身体开始发育的时候,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就是这个年纪了。
范立成打了个饱嗝,但看着旁边烤好的茄子和鸡蛋,以及切开的西瓜,他觉得自己还能够再吃一点!
吃烧烤怎么能不配酒呢?所以高明程从家里倒了一杯杨梅酒,杨梅酒度数不是很高,又带着一股果香的气味,配烧烤刚刚好。
“要不要喝一点?”注意到范立成盯着他杯子里的酒看,高明程大方的将之递给范立成。
范立成纠结了一小会,才说道:“我只喝一小口。”
“那当然,喝多了,我还不肯给呢,你就尝尝味!这是我自己用杨梅泡的,今年树上的杨梅结了不少果,卖的价钱也还不错。”
高明程满脸的笑容,他觉得这几棵杨梅树种的很好,即使是现在卖一块钱一斤,也能够卖掉不少。而杨梅树的寿命很长,只要打理的好,三四十年后,也仍然是盛果期,到那时,物价也涨了不少,一年下来,卖杨梅的钱也有小几万。
这钱看似不多,但胜在稳定,再加上小富山其他的果树收益,那也挺不错了。
不过现在种植的杨梅树还是少了点,他琢磨是再去买几棵树,还是自己嫁接。
嫁接并不难,山里就有野杨梅树可以做砧木,再从小富山的杨梅树枝上取下一截作为接穗,等嫁接成功后,他就可以多一批东魁杨梅树了。
自己嫁接繁衍,也可以省下买苗木的钱。
“这酒好喝!”刚喝了一口杨梅酒的范立成眼睛一亮,忍不住又喝了一口,再想喝时,酒杯就被高明程拿走了。
“不能再喝了,你还小呢,尝个味就得了!等你长大了,我送你一瓶酒都行!”高明程说道。
范立成意犹未尽,但他不会耍赖强求,老老实实的吃起了烤茄子。
这茄子就是地里摘的,水洗后,整个放在铁丝网的边缘,利用炭火慢慢的将之烤软,然后再刷一层油,用筷子将茄子分开,撒油辣椒和蒜蓉,等熟了后,味道就很好吃了。
高明程一边喝酒,一边大口吃肉,他一共抓到五只兔子,分给两狗一只,范立成也吃了一只,剩下的三只,大部份全进了高明程的肚子。
正在这时,陈大松的小儿子陈多喜突然过来了。
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味,铁丝网上还摆着一条兔腿,火炭散发出的热力,逼的兔肉中的油脂不停的滋滋作响。
“明程哥。”陈多喜没有靠的很近,离高明程还有几米远就站住了。
他嗅着空气中的肉香味,狠狠地吞了下口水。
虽然今年家里吃肉的机会多了很多,但他这个年纪,哪有不馋肉的,何况这是烤肉,更香!
高明程看到他过来了,也有一些意外,但也热情的招呼他过来,并且让陈多喜吃兔肉。
“来的正巧,刚好还剩下一条兔腿,你拿去吃吧!”
陈多喜眼睛微亮,狠狠地动心了,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因为他过来,并不是为了吃肉,而是想请求高明程另外一件事。
“明程哥,我明天能不能坐你的车?我想去外面看看。”陈多喜的心跳的很快,但他还是鼓起勇气把心里想说的话说了出来。
这个想法,他很久以前就有了,但一直不敢说出口,现在他觉得找到机会了,因此赶紧跑了过来。
范立成去年就来过高家村,当他今年又来了时,陈多喜就想到一件事,那就是高明程明天一早就会出发送范立成回家,然后又会再回来!
而陈多喜,就可以趁机跟着去外面长长见识。
他的性格跳脱些,和他哥哥踏实的性格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