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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风格多元化的陈启明(2 / 3)

有关肯尼思的事,对此,陈启明也不惯着肯尼思,阴阳怪气的说了几句。

然后就是有人询问他迈克尔杰克逊的事。

这两年迈克尔杰克逊深陷娈童案危机,在全球范围内的口碑都不是太好。

对于这件事,陈启明虽然有自己的看法,但他并不想掺和进去。

这是迈克尔杰克逊与资本的斗争,他插手帮哪一方都不适合,所以和稀泥,表示自己不清楚才是最正确的回答。

至于问他关于一些国际问题的记者,陈启明则是直接开怼。

这家伙完全不安好心,居然询问他一些非常敏感的事。

在采访区待了一分多钟,后面走红毯的歌手已经开始走红毯,陈启明这才结束采访,快步走进了会场。

“陈,期待你成为今晚的大赢家!”

“杰米,我是安妮,我们在一场宴会上见过!”

“陈,你那首《永恒》实在太棒了,它是我听过最好的乡村音乐!”

会场内此时已经有很多嘉宾与歌手入座。

看到陈启明后,很多人都主动站起身打招呼。

还是那句话,娱乐圈是个名利场。

在这里,人脉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

在座很多人,哪怕他们心里其实很厌恶陈启明这个从外国跑来跟他们抢食吃的。

但大部分人表面上还是很愿意给陈启明的数据一点面子。

当然,肯尼思这种另算。

这黑货,你永远不知道他脑海里想的是什么。

陈启明明明是当前全球音乐市场上最受欢迎的几个人之一。

不管人气还是销量,亦或者资源,他都是顶级。

但他偏偏就像没看到这些一样。

对此,除了说他傻,你再也找不到形容他的其他词语。

跟那些来套近乎的歌手一人聊了几句,陈启明很快就来到了自己的位置坐下。

坐下后,他先打量了一下四周。

他今年的位置是第二排。

比去年更进了一步。

他左边是麦当娜,右边是迈克尔杰克逊,后面则是玛利亚凯莉。

不过,目前这三人都没有到。

“陈,很高兴认识你!我是乔·沃尔什!”

陈启明刚刚坐下,隔着一个位置的一个白人中年男子便朝他笑着打招呼。

陈启明并不认识他。

但并不影响他对对方露出笑容。

能被主办方安排在第二排的位置,一般而言,在北美绝对都是拥有举足轻重地位的。

“你喜欢玩摇滚吗?我听过你那首《TakeMetoYourHeart》,真是一首令人惊讶的歌曲!”

中年男子笑着靠近陈启明。

趁着他起身,陈启明也看到了他椅子上的名字。

老鹰乐队。

看到这个名字,陈启明立刻知道了眼前这人是谁了。

老鹰乐队的吉他手,也是乐队的创作人之一。

被北美滚石杂志誉为七八十年代最经典的摇滚歌曲之一的《加州旅馆》便是他们的作品。

“我对各种音乐都有所涉猎,不过,相比老鹰乐队的各位前辈,我应该差了很多!”

陈启明谦虚道。

《TakeMetoYourHeart》这首改编自《吻别》的歌曲虽然不是陈启明创作,只是改编。

但这首歌的音乐形式却是在北美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摇滚圈子里,他其他所有歌曲加起来都比不上他这一首歌。

嗯,这就是典型的我的学校只能将我自己骂。

在摇滚圈子里,摇滚才是世界上最牛的音乐,至于其他音乐,不管质量如何,都比不过摇滚。

“我觉得你可以多尝试摇滚创作,你在这方面很有天赋!”

乔·沃尔什说道。

“谢谢!我会考虑的!”

陈启明点头接受对方的提议。

其实不用他说,陈启明也打算在下一张专辑中多加两首摇滚了。

他与其他歌手发唱片的时候要追求风格统一不同。

自他出道第二年开始,他的唱片风格便开始不再执着于某一种歌曲类型。

在他之后的唱片里,摇滚、说唱、流行、甚至乡村类等等各种音乐类型都能看到。

最开始的时候,陈启明的唱片风格不统一也曾一度成为乐评人吐槽他的因素。

但随着他的唱片数量增多,人气与地位越来越高。

风格不统一反而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标签。

香港著名作曲家黄粘曾如此评价陈启明,

“陈启明是一个令人嫉妒的天才,他的歌曲风格你永远都猜不透,同一张专辑,第一首可能还是传统流行歌曲,下一首立刻就能过渡到民谣,然后摇滚……

他的唱片风格绝对是当前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每一个歌迷都能在他的唱片中找到自己喜欢的歌曲类型。

如果现在就要选一个最有可能成为全球巨星,乃至人人喜欢的歌手的话,我首推陈启明!”

黄粘发表这番言论的时候还是1993年末。

那个时候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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