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刘副部长,没有及时跟上级汇报事情,导致事态发展有些难以掌控,说白了就是他们为了巴结刘副部长,隐瞒事实真相,又不想承担责任,才克扣工人粮食份额,导致群情激愤。
严厉批评一次,扣除三个月工资,义务劳动扫大街三个月。
甭管你是不是厂长,但你只要犯了错,扫大街就是你最终的归属,不过没有被撤职,说明你要两头抓,一边扫地,一边办公。
同时冶金部治下不严,造成严格的不良社会影响,对造成的工人损失,做出赔偿。
原冶金部刘副部长,因轧钢厂副厂长张为民拒绝提供粮食,心怀怨恨,让其无法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又因态度强硬,不愿退让导致心怀怨恨。
刘某利用职务之便,打击报复,亲自打电话给轧钢厂杨厂长,对张为民同志出差事宜提出了不同看法,导致张为民同志无法出差,无法完成采购任务,最终导致轧钢厂工人群情激奋。
经多方求证,最终判处,刘副部长撤职查办,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五个月。
不用问,这个最终判决,怕是有人用了力,否则不会只有四年多,不说十年,但七年是有的,毕竟差点导致爆乱啊,这可是四九城,怕是消息早就传进了某位大佬的耳朵里。
可人情世故懂世界里最终还是只判处了四年多,已经十分少了,也是刘副部长家人走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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