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见了形形色色的人类,和不同的女人发生了交集。
而她完全无法掌控,只能固执地相信,自己能等到他回来。
在床上躺了两天,烧退了,病好了大半,身体仍然虚弱。
她缓慢走到茶几前,客厅比起生病前,倒好像焕然一新般,有了全新的感觉。
她拿起霍乱时期的爱情,用手触摸扉页上陈涯留下的笔记。
陈涯写的这句话,也是书中的一句话,那是一个女人说的:
“说到底,爱情是一种本能,要么第一次就会,要么就一辈子也不会。”
以前她不太懂这句话,现在她在懵懂中似乎有些明白:与人相处才需要学习,但爱一个人不需要学习,与生俱来。
说起来霍乱时期的爱情,讲的也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
那个男人为了爱情,等了那个女人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
从他爱上她的那一瞬间起,他就将这份爱情,如同信仰一般坚持了一辈子。
不需要问好处是什么,也不用怀疑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就是信仰。
柳如烟觉得,自己的爱,就是信仰,即使在别人看来愚蠢透顶。
她翻开垫在书本下方的稿纸,一页一页,上面写满了对陈涯的回忆。
那是她用来保护记忆的方式,每天写一点和他的回忆,每天看一遍,这样,就能将他更加深深印在心里。
最近这几天,她心中一直有一种某些东西将要破壳而出的感觉。
忽然间,她有所明悟,就好像人生所有精力,忽然之间被一根线连接在一起,拼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形状。
她拿起笔,按在纸上,顿了顿,随后,写下一行字:
越位同居。
接着,她想了想,又写到:
“故事要从风信子盛开的季节说起”
三月份的某个清晨,柳如烟突然注意到,陈涯送她的那盆风信子,叶子已经垂下去好久了。
不知不觉,又到了风信子盛开的季节。
可是老师的风信子并没有盛开。
她带上手套,没用多少力,就连同根部,一起把那株可怜的植物拔了起来。
它毫无疑问已经死掉了,根部也烂掉了。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开了,陈涯推门进来了。
柳如烟思考过很多种他和她重逢的场景,但丝毫没有料到,自己在见到他时,身上系着围裙,手里拿着一株烂掉的风信子。
一个拥有黑色长发的少女,从陈涯背后走出来,看到柳如烟后,皱了皱鼻子,用生硬的汉语说:
“这就是你一定要见的女子?”
陈涯此时只顾着看柳如烟,忙里偷闲中点了点头。
那个黑长直女生走到柳如烟面前,羊装气势汹汹地叉腰,似乎想要比拼资历,同时也是打探消息,在脑海里搜刮了半天词汇,才问道:
“你和涯,爱了有多久啊?”
她如同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主角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般,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每个日日夜夜如果她也有那么久的话,一直准备好了答桉:
“一生一世。”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