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都丢掉了!
一个不争的人,最终却得到了争的那个人想要争夺的一切。
在陶樱看来,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你——你真幸福,真羡慕你!”
柳明志看着陶樱脸上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意味,默然了一会似乎明白了陶樱的心中所想,探着身子俯视着俏佳人乐呵呵的笑了起来。
“怎么?好姐姐想当娘亲了?
多大点事啊,晚上小弟就多劳累劳累的事情罢了。”
“滚,没正行!”
柳大少笑嘿嘿的坐了回去,看着陶樱没好气的样子取出手绢擦拭了一下嘴角的残羹。
“好姐姐,你放心吧,早晚有一天小弟会让你也体会到当娘亲是一种什么感觉的。
快喝吧,凉了就不好喝了。”
陶樱无声的摇摇头:“吃饱了,咱们走吧!”
“别啊,这还剩下大半碗就不吃了,多浪费啊!
你真的不吃了?”
“吃不下了,没胃口!”
柳大少啧啧两声,将陶樱面前剩下的豆腐脑端到自己面前,拿起汤匙狼吞虎咽起来,没有几下便吃了个干干净净。
陶樱神色别扭的看着似乎一个月没有吃过饭的柳大少,偷瞄了一眼十几步外正在招呼客人的摊位老板小声嘀咕了起来。
“你好歹也是一国之君,至于跟八辈子没有吃过饭一样吗?”
柳明志从袖口摸出十个算命挣来的铜板丢在了桌案上,拉起陶樱的手朝着蓬莱酒楼的方向走去。
“好姐姐,你半辈子衣食无忧,没有尝试过挨饿的滋味,不知道这半碗豆腐脑对于边军将士来说意味着什么。
小弟我是领兵出征过的人,就说当年出征西域的时候吧!
在攻打车师前国的时候,在楼兰,龟兹,姑墨,且末国征集的粮草,差三天没有及时运到将士们的手里。
将士们三个人分一块干粮吃啊。
一口水,一口干粮就这样硬撑到了三天。
那个时候别说美味可口的豆腐脑了,就连喝上一口热乎乎的稀粥,对于将士们来说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再说泰和二年的时候,小弟率领新军六卫出征前金突两国。
冬天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作战,那个时候大雪覆盖草原,能吃饱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了,为了怕敌军因为炊烟的缘故发现我们的行踪,一连十几天,乃至几十天都不一定能吃上一口热乎饭。
那个时候为了稳定军心,小弟还鼓励弟兄们,只要统一天下,大胜凯旋,就自己掏腰包带着他们吃一顿油滋滋的烤全羊。
可惜啊,还是有数万弟兄埋骨他乡,再也没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