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青袖>都市言情>重生:森工子弟的火红年代> 第三百三十八章 貉子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百三十八章 貉子(2 / 3)

山打猎的好时机,盛希平自然不会错过。

陈维国、王建设等人都上山驻勤伐木了,保卫科那几个人呢,盛希平领他们进山打过几次猎,总觉得不太合把。

打猎讲究的是人齐心马合套,心不齐勉强凑一起打猎,一旦出现什么意外,就会有危险。

所以盛希平基本上都是单独行动,一个人带着狗进山,遇见猎物就打,遇不上就下套子。

有时候狗连着上山累了,盛希平就自己进山去遛套子。

赶上白班就早晨四五点钟出门,七八点钟遛完套子回家,吃口饭该上班上班,啥都不耽误。

赶上夜班正好,晚上在场部睡觉,白天啥都不耽误。

这天早晨,盛希平没领狗子,自己背着枪进山了。

他在一片二茬林子里,用冻青和盐水做诱饵,周围下了套子,打算套个狍子或者鹿啥的。

入冬后天气越来越冷了,肉食能冻住,盛希平打算多攒点儿,不光自家吃,也给周明远那儿送去些。

冬天,动物都缺盐分,别看是盐水冻的冰,那些野生动物也能闻到味儿吸引过来。

更不要说,还有冻青这等美味,双重叠加,那绝对是鹿和狍子的最爱。

所以盛希平信心满满,以为这一次肯定能有所收获。

可是等他翻山越岭好不容易来到之前下套子的地方,却只见到地上一片血迹,原本应该被套中的狍子,却是不翼而飞了。

“草,什么玩意儿偷了老子的猎物?”

盛希平一看眼前的情形就知道了,这肯定是什么野兽,把套中的猎物给咬死带走了。

可究竟是什么呢?地面上只有血迹和拖行的痕迹,野兽的足迹都被拖行的痕迹盖住了。

这家伙看起来很狡猾,竟是一点足迹都没留下。

“我特么还就不信邪了,今天非得看看,是什么玩意儿敢来偷我的猎物?”

盛希平气的不轻,直接摘下枪,端枪在手,沿着拖行的痕迹一路往前追。

盛希平早晨四点来钟从家里出来的,大概走了一个钟头到这边。

东北的冬天昼短夜长,此刻天也就是刚蒙蒙亮。

盛希平的视力很好,地面上又有血迹,追踪起来倒是不费太多劲。

就这样,盛希平沿着那血迹和拖行痕迹一直往前追,翻过一道山梁往下,远远看着前面一处乱石杂草之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盛希平伏低身子,小心翼翼的避开树枝杂草,尽量不发出半点儿声音,悄悄地往前走。

离着近一些了,依稀可以看到,在杂草丛中,有两只乌棕色的东西,好像不太大,也不知道是什么。

盛希平端着枪,慢慢又往前靠近一些,然后瞄准杂草丛,勾动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杂草丛中两只乌棕色的动物其中一只,脑袋被打碎,另一只,则是发出凄厉的叫声,扭身就跑。

盛希平拿的是五六半,以他的枪法,还能让另一只跑了?

那家伙一动,盛希平立刻勾动扳机。

那小玩意儿圆滚滚的身子挺胖乎,跑的不快,盛希平这一枪,又是打在了小东西的脑袋上。

那小玩意儿身子往前一栽,就不动弹了。

盛希平收起枪,快步走到近前,仔细打量地上这两只小兽。

这玩意儿体长一尺半到二尺,看上去也就十来斤沉,体型短,肥嘟嘟圆乎乎的身子,比狗或者狐狸小。

半自动的枪威力太大,把脑袋都给干碎了,要不然,应该能看见这小东西脸上有两块类似海盗的面罩那种圆斑,跟浣熊很像。

貉子,也就是一丘之貉的那个貉,犬科貉属,皮毛丰厚柔软,是仅次于貂皮的上等皮料。

这东西的皮毛留着做帽子、围脖,那才暖和呢。

貉子是一夫一妻制的动物,通常两只一起行动。

一般时候,会栖息在林中开阔、接近水源的地方。杂食,吃鸟类、小型哺乳动物还有水果等。

有的说貉子冬天也冬眠,实际上它是懒,贪睡而已,饿了也会出来觅食。

貉子冬季会找洞穴居住,但是自己不挖洞,经常是找獾子废弃不用的洞穴。

或者,秋天时赖在獾子洞穴外,给獾子当土车子。

就是仰着肚皮朝上,獾子扒了土都放在貉子肚皮上,然后獾子叼着貉子尾巴给它拖出洞外把土倒掉。

别以为貉子是好心,实际上这玩意狡诈着呢。

秋天的时候充当土车子帮獾子干活,獾子就会在洞里单独挖个房间给貉子。

然后,等冬天獾子冬眠睡熟了之后,貉子会扒土,把獾子居住的洞穴堵住,活活把獾子憋死。

然后,貉子在一只一只的将死獾子拖出来吃掉。

盛希平以前跟刘长德他们上山抠獾子的时候,就遇到过一次。

用尖镐刨开獾子洞,能看到里面每隔一段路就是一大堆土,把洞穴出口堵死。

刘长德说,那就是貉子干的好事儿。

不光如此,冬季捕猎困难的时候,貉子还会盯上猞猁和狼的食物。

其实猞猁和狼都是貉子的天敌,偏偏这种小东西就有那个胆子。

等猞猁或者狼吃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