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片天空之下,邺城也在血战。
邺城坐落在平原之上,四周是一片平坦的地形,没有特别的天险可利用。但守城的北疆军士兵们仍然装备着精良的铠甲和横刀,以及人手一只的散弹枪。
他们正看着制作好简易攻城装备的龙武军在对面集结,他们人数众多,帐篷和篝火绵延数里。
仝成骑着高头大马,手握长剑,下令:“进攻!”
随着命令的发出,龙武军的士兵们开始攻城。他们肩扛着云梯和盾牌,身后跟随着一排排的弓箭手。
整个攻击队伍如同一条洪流,涌向孤零零的邺城。
箭矢和炮石在空气中飞溅,爆炸声此起彼伏。龙武军顶着密集的箭雨和铅弹,踩着云梯向上攻击。
然而,尽管龙武军勇猛进攻,但邺城的防御仍然坚不可摧。守城的北疆军士兵们利用城墙和城门,不断地向攻城的龙武军开火。散弹枪的轰鸣声和横刀的交击声混为一体,回荡在空气中。
仝成骑在马上,目睹了这一切。他看到他的士兵们一个个倒在城下,他们的鲜血染红了平原。他的心如同被烈火燃烧。
“全力攻打城门!其他保持压力!”仝成喊。
攻城战中,因为地势的原因,攻打城门往往是伤亡最大的地方。
尤其是现在,士兵在成员聚集,很容易被对方密集的箭雨和散弹枪集火。
所以,如果攻城的士兵们无法快速攻击城门,那么将会遭受极大的损失。
但是仝成用兵自有不同,城门是一个巨大的风险,但也是一个机会。
他叫来副将细细的叮嘱了一番......
当龙武军的士兵们再次向邺城攻击时,他们改变了战术。他们不再盲目地攻击城墙,而是集中火力攻击城门。
外面全是密密麻麻的盾牌手,把中间攻城的部队护得密不透风,大大降低了散弹枪的和弓箭的威胁。
小狼看到这一幕,对旁边的钱彪等人说道:“应该差不多了,准备从地道全部撤出去!”
钱彪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刺激啊!这一把哥们也玩回打的,省得回去熊哥老在我们面前得瑟。”
“小熊啊,你甭理他,这家伙口吃还喜欢吹牛,这一仗要是不打胜,回头我都忍他一年!”小狼道。
说完,两人便下了城墙,而其他北疆兵也跟着有序撤退。
尽管守城的北疆军士兵们尽力防守,但是他们的人数并不多,而且城门的防御相对较弱。
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龙武军终于攻破了城门。
他们涌入城内,与北疆军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肉搏战。
尽管北疆军士兵们奋勇抵抗,但是他们的人数较少,最终被龙武军杀入了城内。
“进城了?”仝成看着攻破的城门微微一愣。
虽然城门的争夺看似也很激烈,但仝成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就在他犹豫的时候,无数的龙武军骑兵已经涌入了邺城之内。
“将军,我们进去吧。”副将道。
“再等等!”
仝成还是有点犹豫,然而此时,远处传来阵阵马蹄之声,一个北疆军军队杀了过来,紧接着是第二支和第三支......
依然出现了六七支龙武军的骑兵,四面八方地出现在邺城周围的旷野之上。
他们没有急着进攻,而是在周围打转,仿佛狼群一样盯着龙武军的大队。
两天的攻城战后,这些参加小苍原的骑兵,已经悉数到了这里。
而且远处还有其他的营队在向这边靠拢,没多久,外面就聚了1万多北疆骑兵。
仝成知道自己不能犹豫了,虽然目前他还有4万骑兵,但是龙武军的装备与北疆军差距很大,打野战必然吃亏,只有凭借邺城的城墙才能与对方消耗。
而只要他钉住邺城,把这一万多北疆军牵扯在这里,东西两线就可以对北都大规模进攻。
当然,如果仝成知道,东西两线派去袭击北都的兵都已经战败的话,他可能就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了。
一切都发展的太快,在缺乏及时联络手段的时代,很多事情看似巧合,但其实已经注定。
夜晚降临的时候,小狼等三个营队已经撤出了邺城,他们原本三千多人的兵力,此时只剩下二千不到。
“引火吧!”小狼道,“晚上看得清楚一点,上一次石铁那小子烧了个城,这次咱们也烧一个,看谁烧得漂亮!”
没过多久,一声巨大的爆炸在邺城响起,夜色中,邺城变成了一片火海。爆炸的冲击波将城内的建筑和城墙炸得碎片四溅,火光照亮了整个夜空。
小狼站在离邺城不远的山丘上,目睹了这一幕。
这场战争已经让他们失去了太多的同胞和朋友。然而,他也明白,这场战争是他们必须赢的。
城内的火焰在夜空中跳跃,照亮了周围的建筑和街道。燃烧的烟雾在爆炸的余波中升腾。
为了这场火,小狼准备了很久,挖了地道,并在地道中买了大量的爆炸物,城内还堆积了很多引火之物,在这里等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总算烧了一个狠的。
隔得老远,小狼仿佛都能听见城里龙武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