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注意到了,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着想,应该会第一时间报警。
我去楼下超市买了点吃的,打算犒劳一下自己,顺便迎接假期的到来。
马上圣诞节了,街道橱窗里挂满装饰品,父母牵着小孩行走游玩,是很温馨的景象。
我从柜台上拿了几瓶啤酒,想起昨天闺蜜推荐的调酒款,又转身去拿了瓶金酒与白朗姆,享受一下微醺的感觉。
在路过红酒区的时候,我停下脚步,忽然想起梦里那个很荒唐的场景。
要是有条件,高低得给连肃整个红酒浇背。
男人肌肉很好看,紧绷时戳起来总是硬邦邦的,腰身有肌肉却窄瘦,我最爱他受不了塌腰,能把猛男暗卫搞到崩溃,每次我都很有成就感。
连肃后半程总是会出一层薄汗,有时是因为动/情,大多时候是因为我的恶趣味,蹙眉闭眼又颤抖。
我总是喜欢故意折磨连肃,他分明知道,可是从未对我有过半句怨言,真的越来越像男妈妈。
他照顾我,也纵容我,我说他像我养的德牧,连肃没见过德牧长什么样子,但也跟着点头认同,于是我给他指村口的大狼狗,说其实看起来大差不差。
连肃才知道,德牧原来是狗,对于我说他像我的狗,连肃当时是这么说的。
‘能当主人一辈子的狗,属下很知足。’
给我听迷糊了,并且觉得这条狗有当妖妃的潜质。
可惜连肃只给我当了八年的狗。
思绪被扯回来,其实我不喜欢喝红酒,口感太涩,可是想起记忆里连肃汗津津的模样,我鬼使神差的刚想拿起一瓶。
可是有人比我动作更快。
有个人越过我的身体,抬手拿走我相中那瓶红酒。
这不是故意找茬吗,我回想着骂人的词汇,刚欲转头理论,视线便被这个人的手吸引。
骨节分明又修长的一双手,是个成年男性的手,没有外国人浮夸的体毛,看肤色是亚洲人,只是虎口处有很明显的茧子,是经年握刀磨的。
我看着那双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手,难得屏住呼吸,转头撞进一双漆黑的眼眸里,他低头看着我,眸底是难以抑制的欣喜与激动。
“主人,属下终于找到你了。”他低声开口,声音嘶哑。
一模一样的初见台词,眼前的人与记忆里重合。
是连肃。
感觉当了一把韩剧女主,在那瞬间,我真的感觉时间静止了几秒。
战歌起,我的脑子里自动响起bgm。
这应该叫穿越时空的恋爱,还是叫我的异次元男友。无论哪个都很魔幻。
只是这个身高与姿势,看起来像在壁咚,我很讨厌这种受到禁锢感的姿势,尽管对方可能是现代的连肃。
见我蹙起眉,男人也意识到什么,他飞快收回手,往后退了一步。
“抱歉,属下只是太激动看见主人。”
男人垂下眸,双拳紧紧攥着,声音已有些哽咽。
红酒杯放进购物车,我把连肃带回公寓,他和古代时候一样,尽职尽责的替我拎包开门,还伸手替我挡住电梯。
看他娴熟的模样,半点不像是一个古代人,黑色短发,身上穿的也很正常。
挡住电梯门的那个奇怪男人已经走了,我先是检查了一下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这才放心开门进屋。
刚一进屋,连肃就跪在我身前,像在认罪。
“说说吧。”我坐在椅子上看向他,顺手拆了包零食。
连肃看起来有些拘谨,在听我问后,认真发给我讲述了事情经过。
原来在连肃死后,他和我一样变成了孤魂野鬼,飘荡了好几日,彼时他还觉得用这种姿态守护主人也不错。
结果再睁眼就是二十一世纪。
连肃变成一个男高中生,拥有和古代一模一样的名字长相与身材,并且继承了原身的记忆。
连肃始终记得主人和他说过的那句话,去主人的世界找她。
这里光怪陆离的地方应该就是主人的世界。
连肃当夜离家,又被父母报警找回来。
我没忍住笑了。
杀人不眨眼的暗卫爆改叛逆少年,一夜暴走十里地那种。
后来连肃因为改不掉暗卫的习惯,还被现代的爸妈关进了精神病院一段时间,虽然他轻描淡写,可是那滋味应该不好受。
我抬手揉了揉他的头,他小心翼翼又痴迷的蹭了蹭我的掌心。
“多谢主人关心,属下无事的。”
从精神病院出来后,连肃学会了伪装,他学着做一个现代人,然后继续寻找我。
虽有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可这里的万事万物对连肃都是新鲜的,他每次接触到远远超出古代事物的技术,内心便会生出愧疚与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