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父母兄弟,她的日子能过的这般顺遂舒心?
一开始,她会捡许念,根本就全是为了她自己。
她的儿子陈瑾,是遗腹子,因为孕期沈如眉失了丈夫。娘家、婆家一拥而上,都想瓜分掉刘子清的家业,导致她一直情绪不稳,早产艰难的生下个儿子,在她觉得自己终于有了依靠时,还未满月,身体病弱的陈瑾便夭折了。
天道小团子虽然坑了许念一把,她用灵力强力破开此界空间,差点造成空间裂缝,小团子也只是为了捉弄她出出气。最后依然把她安全的放到了城外香火最为鼎盛的寺庙后院,确保她安全。
明白说,在当时,不是她救了许念,而是许念救了她。这些,虽然两人都没提,可大家都是聪慧之人,彼此心知肚明。
一场对峙,以许念和沈如眉的最后一句结束,“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过后,各自安天涯。”
自那日起,许念孑然一身的离开了宜宾城,宜宾城地处西南,她出了北城门,头也没回的走了城外最宽的那条路。
因为沈如眉近乎严苛的要求,许念这些年的时间,不是用来读书,便是用来习武,她没有一个朋友,这座她生活了十三年的城市,对她来说,无比陌生。
一路慢悠悠的行着,走走停停,遇到劫道的,客气的,就出手教训一番,不客气的,她腰间的软剑秋水便会见血。
手里没了银钱,便只身去劫掠匪寨,有钱了,又开始吃喝玩乐,放浪形骸,每日醉生梦死,虚散度日。可骨子里的礼仪风度,雌雄莫辩的精致容颜,让少年颓靡的她看着更加迷人,引得许多姑娘芳心暗许,为她痴迷。
说起秋水这把剑,就不得不提她无意间打开的芥子空间,这个空间,一度让许念怀疑她是下凡历劫的神仙。
那天出了北城门,走过喧闹的人群中,孤寂感弥漫心头,只想找个只属于自己的地方,安静的待一会儿,闪念间,人便已入了空间。
空间里虽然各色宝物随处可见,金银更是堆积如山,可她分毫也未取用,只拿走了这把名为秋水的软剑。
资阳城外,意外救了县衙的捕头王义,并帮他缉拿住了贼人,他见许念功夫了得,虽性子冷淡,但为人仗义,在王义的极力游说下,许念成了资阳府衙的一名正式捕快。
一年的捕快生涯,让许念见识到了各种人间悲剧,生死别离。她心底的那些伤痛,和这些比起来,便如秋毫之末。
所以,她不再纠结于男女,无论是何种性别,她都是这世间唯一的自己。
赏最美的景,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品最鲜的菜,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睡最靓的……妞
妞??妞!
许念觉得,这个她恐怕做不到。
不过,睡最靓的崽。
这个,可以考虑考虑!
所以,在陆绎问她,“陈瑜,你愿意来锦衣卫,做我的人吗?”
她答应了。
不仅仅是因为陆绎是她遇到的,最靓的崽。
而是,她已孑然一身,无牵无挂,红尘中走一遭,去京城做锦衣卫,她能见识到这世间更多风景。
资阳城终究太小,装下不她的梦想。
“大人有令,大家快马加鞭,天黑前尽量赶到驿站。”岑福马速未减,高声朝众人喊道。
岑福也是锦衣卫,长的一表人才,是陆绎身边最信任的得力下属。
不得不说,能入锦衣卫,长相,身材,气质,尽皆人中翘楚。
一轮弯月斜挂天际,天空中星子点点,林子里不时传来几声蛙叫,风吹过,带来一阵夏日的暑热。
“大人,天色已晚,我们是不是在这林中休息一晚,明日一早再赶去应天府?”
陆绎看了看天色,轻夹马腹,一拉马缰,马儿慢慢停了下来,“先休息一晚,明日卯时初,继续赶路,午时之前,必须赶到。”
身后众人动作一致,齐齐下马,高声应诺。
动作熟练的掏出干粮和水囊,准备应付一顿。
时间充裕,许念绝不会委屈自己的胃,朝陆绎拱手行礼道,“大人,属下去林中打几只野物,给大家加个餐?”
四年相处,陆绎对许念的属性,已是心知肚明,眼神略显无奈的朝她微微颔首。
他知道,就是他不答应,许念也能偷摸跑去给自己加个餐,从来不会委屈了她的那张嘴。
“注意安全!”
“谢大人关心!”话毕,人已闪身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