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影没问为什么。
她继承了原主的所有记忆,自然也知道原主和经纪公司签署的合约条款。
条款规定,谢影必须维持公司为她制定的无脑美貌作精人设,不能有任何崩人设的行为举动,否则会面临一千万的天价违约金。
提升演技这个行为不应该发生在一个空有皮囊、作天作地的人身上。
按照正常逻辑,演技不好被人骂的时候她应该狂发数条微博怒怼黑子,末了加上一句招黑的话语。
“我长得好看,有人找我演戏很意外吗?不服憋着。”
而不是这种看上去上进到有些反常的举动。
谢影所在的辰星经纪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存在,捧出个多个国际知名艺人,是无数人眼中的“造星厂”,因此在一开始知道和辰星经纪签约时,原主并没有犹豫太久就答应下来。
再加上当时的交往对象林霁安打包票保证合约没什么问题,画了一张惊天巨饼给她,原主惊喜之余没怎么看合约内容就签了字。
可钱一到手,林霁安就跑了,直到五年后两人重逢,他用苦肉计取得原主谅解后,转头就将她骗至国外卖给了当地蛇头,导致原主被虐待至死。
这样一个嗜赌成性的人,也是谢影的攻略目标之一。
算算时间,离他欠下巨额赌债回国筹钱的日子不远了。
原主也曾对这份合约产生过疑虑,因为全公司中只有她一人的合约上单独列出需要维持人设这一条款,但经纪公司却以一句“黑红是最快的走红方式”打发了她,木已成舟,原主赔不起天价违约金,只能默默扮演一个既定人设多年。
为辰星经纪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因此承受了无数人的谩骂与诋毁。
很奇怪。
经纪约一般会就期限、分成等做出约定,没有人会剑走偏锋在人设上做文章,顶多会约定禁止做出有损艺人形象的行为等一类事宜,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在单独一点上做出明确规定。
这份合约,直接卡死了原主在辰星经纪中的定位。
公司会捧你,会提供资源让你出名,只不过是个坏名声。
谢影不理解。
没有一家经纪公司希望旗下艺人声名狼藉,这样不论对公司声誉还是艺人价值都会造成严重影响,更像是特地针对原主立下的条款。
而且原书中并没有提及过合约中有这么一条奇葩规定。
谢影再三确认过,有关人设条款的内容一个字都没有在原书出现过,原书中只用寥寥数语将合约情况带过,虽然形容它堪比卖身契,但与此同时,合约也成为了加速原主和各攻略对象感情升温的催化剂。
十个世界,原主每次都会在攻略对象帮助下和公司成功解约,并因此爱上对方。
是条款不值一提还是在她穿书后剧情发生了改变?
谢影滑下沙发,皱着脸将两条腿硬掰到一处,忍住拉筋带来的疼痛感,盘腿坐在地毯上。
无论是哪种,对她来说还算不上问题。
她想干的事情,仅凭一纸合约是拦不住的。
谢影拿起手机开始编辑微博,“不允许没关系,我可以先斩后奏。”
艺人突然去上演技培训班肯定瞒不过公司眼睛,况且跟拍她的狗仔那么多,早晚会被拍到。
干脆提前自曝。
“你要干嘛?”于晴晴一看到她拿起手机就泛起一股不祥预感,果然,下一秒预感成真。
“叮咚”一声响后,微博提示她的特别关注刚刚发博了。
【谢影】:公司给我报了演技培训班,明天要开始加油啦![太阳]
评论瞬间增长至几千条,除却粉丝一贯的“啊啊啊啊”和“姐姐prpr”发言外,不少嘲讽的言论被顶至前排。
【谢影今天息影了吗】:所有男演员们颤抖吧!你们即将迎来一个哭戏用眼药水,台词念数字的极品合作对象,奉劝看到这条评论的你们一句,快跑!
【桃桃乌龙茶】:真好,又能看见姐姐丢人了[可爱]。
【我担飞升】:@各大营销号,年底了,谢影为你们的KPI主动送吐槽素材了!这是一种多么感天动地的奉献精神!今年感动中国没有谢影我不看!
【你瞅啥】:才消停不到一天你又开始作了......感觉谢影离作死只差最后一口气了......谢影加油......看好你马上被封杀......
于晴晴:“......”
她僵硬抬起头看向惹事的人,“你信不信一分钟后我就能接到公司电话?”
“等下电话直接给我。”谢影眨眨眼睛,压根不担心即将受到的责难。
比起这个,她更发愁的是这具身体比想象中还要羸弱,仅仅盘腿坐了几分钟就大腿就酸涩无比,必须要从今天开始加强身体素质。
“喏。”于晴晴不想听到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