腌好鸡翅后,林念初将盆子放到了一边,开始切辣椒。
程砚走到了水池前,开始剔虾线。
林念初抬头看了他一眼:“你是自己学的做饭么?”
程砚:“嗯,我大学毕业后就从吴家搬出来了。”
其实他上大学期间也没怎么回去过,能在学校呆着就在学校呆着,学校不让呆就去做兼职。大学四年,他几乎每一个寒暑假都是在兼职中度过的,因为他不想寄人篱下,更不想花吴太太给他的钱。
为了挣自己和妹妹的生活费和学费,他不仅要努力学习争取全额奖学金,还跑过保险,做过销售,摆过地摊,当过模特,还去酒吧当过驻唱。
其实他上大学前是一个挺不爱说话的人,但是惜字如金换不来钱、谈不成业务,他不得不改变自己。
大学毕业后不能再住校,他开始了一段长达四年的租房生涯,直至今年年初,新房子晾好了,他才搬进去。
可以这么说,他宁可睡桥洞,也不愿意住在吴家,因为那不是他的家,那个家中也没人把他当人看。
林念初却越发奇怪了。
他曾说过,吴行知困了他整整五年。
既然他那么讨厌吴家,甚至不愿意在吴家住,又是怎么被困在了吴家的公司呢?
她犹豫片刻,迟疑着问:“你为什么要一直留在源升?”
“因为妹妹?”她又试探着问。
程砚一边剔虾线一边回:“她是主要原因,还有点其他的原因。”
林念初切完了最后一根辣椒,眼睛盯着菜板,咬了咬唇,厚着脸皮问了句:“可以点播这段故事么?”
程砚被逗笑了,扭头看着她,桃花眼中尽是玩味:“需要点播费。”
林念初:“……”
我就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她咬了咬牙,先问了句:“你是不是也会弹吉他?”
程砚:“嗯,程庆利教的。”
那个时候,程庆利还是个人,是个合格的丈夫与父亲。
林念初开始吹彩虹屁:“你会弹吉他,又长得这么帅,上学的时候一定是校草,喜欢你的女孩一定特、别、多!”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程砚忍笑,一本正经地回了句:“确实,追我的人能从东辅西站排到东站。”
“噗!”林念初没忍住,笑出声了,“哈哈哈哈哈。”
程砚眉头一挑:“你还不信?”
林念初重重点头:“信!我信!”
虽然这比喻有点夸张,但她确实相信这妖孽一定有很多追求者,毕竟外形出众,事业上也成功,还有音乐特长,足够吸引异性的青睐。
“点播费够了么?”她眼巴巴地看着他。
程砚垂眸瞧着她,不满道:“就拍个马屁?”
林念初不服:“什么叫拍马屁?我是在说实话!”
程砚故意逗她:“我要是不满意呢?”
林念初冷冷地瞟了他一眼,猛然提起了手中的菜刀,“吭”的一下立在了案板上:“你说不说吧?”
程砚:“……”
真他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