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岁月漫长,生活的本质还是平凡,保持新鲜感谈何容易?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爱情迟早会消亡。
但是人迟早都会死,还能因为怕死不活了么?
而且感情这种东西不可控的,要么一刀两断,要么纵身投入,犹犹豫豫和优柔寡断只会徒增彼此的折磨和痛苦。
她已经离过一次婚了,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如果还在感情这种事情上犹豫不决,那她就是个记吃不记打的傻子。
她佷明白现在的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也能分清楚对方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更能判断出一个男人到底靠谱不靠谱——见过不靠谱的,才更能知道什么是靠谱的。
窗户纸没捅破之前,她会感到烦躁和惶恐,但事到临头,她就必须对这份感情做出选择。
她不想拒绝程砚的爱,也无法否认自己对他的感情,更不想自我折磨——这是不成熟的人才会做的事情。
所以她的选择是:既来之,则安之。
就像《起风了》的那句歌词一样:心之所动,且就随缘去吧。
认真考虑了很久,直到彻底确定了自己的内心之后,林念初才开口,回应程砚突如其来的表白:“我也爱你。”
她的语气很轻很柔,却又带着令人无法忽视的力量。
空气中有暗香浮动。
程砚眼梢微翘,勾起了唇角,拖长了语调喊了声:“老婆。”然后满含期待地看着林念初。
林念初忽然特别想笑,再一次的发现了臭臭的爸爸是个除了欠打之外还有点可爱的男人。
抿了抿唇,她带着笑意回了声:“老公。”
程砚心满意足地勾起了唇角,一双桃花眼中尽显志得意满,得意洋洋到了极点。
总而言之,一副欠揍的样子。
林念初白了他一眼,扯了扯他的手,没好气道:“快点回家,我要洗澡。”
程砚松开了她的手腕,再次拉着了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走,跟老公回家。”
林念初一边跟着他走一边用另外一只手挠脖子同时还在碎碎念:“这儿蚊子多死了,我感觉自己的身上被咬了好几个包。”她身上只穿了一条宽松的孕妇裙,对公园中的蚊子来说,完全就是个移动靶心。
程砚:“回去之后我帮你看看。”
林念初一脸无语:“蚊子包有什么看好的?”
程砚面不改色,一本正经:“我媳妇儿身上什么都是好看的。”
林念初:“……”
你他妈,是在,耍流氓么?
程砚却依旧是脸不红心不跳:“要不,我今天晚上搬到你那屋睡吧。”
林念初毫不犹豫:“你想得美!”
程砚铁了心的要和老婆睡在一起,开始极力劝谏:“哪有孩子都快出生了还不睡在一起的两口子?”
林念初:“咱们俩不就是么?”
程砚:“……”
林念初:“自己睡自己的呗,多自在呀。”
一个人睡时间长了,就会习惯了自己霸占一张大床的感觉,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想这么翻就怎么翻,仿若重回大海的鱼。
她才不想把自己的大床分出去一半呢。
而且他们俩虽然曾经也有过共睡一张床的经历,但那纯是因为约炮,走肾不走心,所以无所谓。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现在走了心,睡在一起更容易擦枪走火,却没办法走肾,因为她肚子里揣了个孩子。
看得着吃不到,那不是折磨人么?
还不如看都不看呢,眼不见心不烦。
“我不让你跟我睡一起。”林念初再次斩钉截铁地说道,“我要自己睡。”
程砚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定下了脚步,面色凝重地看着林念初:“我现在要跟你坦白一件事情。”
忽然搞得这么严肃,林念初的心脏不由一提,诧异又紧张地看着程砚:“什么、什么事儿啊?”
程砚抿了抿唇,沉声道:“我有病,治不好的那种,一到晚上就做噩梦,除非身边有人陪我睡。”
林念初:“……………………”
听前半句的时候,她的心都快悬到嗓子眼了,还以为他命不久矣了,结果???哈?!
她气急败坏:“我看你确实是有病,神经病!”
这妖孽真是每天都在解锁不同的欠打的方式。
程砚不死心,又叹了口气:“我曾以为自己的病治不好了,直到和你睡在了一张床上,我的病不治而愈。”他一脸认真地看着林念初,“是你救了我。”
林念初一脸无语,忍无可忍:“下届奥斯卡要是不提名你当影帝,我就去砸奖杯。”
程砚面不改色,目标坚定:“所以我可以和你睡在一起么?”
林念初:“不行!”
程砚:“……”
他还想继续努力一下,结果林念初毫不留情地打断了他:“从现在起,你要是再多说一个字,我就从你下个月的零花钱中扣十块钱,记好了,是一个字十块。”
程砚瞬间安静如鸡。
林念初的耳根子终于清静了,再也不用听某位“身患不治之症的患者”的虚伪卖惨了。
回家的路上,两人一直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