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樱雪可真想说,当初要不是你的轻易以身相许,你怎么可能遇到这么多烦心的事?
一开始是苏志弘,当然苏志弘确实是个很优秀的人,对李若华也是真心的。但李若华当年并不晓得,相爱容易相处太难……
后来,是林田荣。
李若华那时候既然选择了下乡,选择了留在新庄村一辈子,便没有后悔过。
但她没想到,她和苏莫孤儿寡母的日子,比想象中困难几百倍。
为了找人帮忙照顾苏莫,她只得嫁给了林田荣。
但人家苏莫从懂事起自己做的活,也养活得起自己了,只不过在他幼小的时候,虽然林田荣对他并不好,但也确实保护了李若华。
书上曾隐晦的写了李若华和林田荣的事。
十七八年前,虽然那时候的林田荣正值壮年,但因为受过伤,其实早就失去了某种能力,只不过表面看起来还是个上山下坡的能手罢了。
也正是这样,他才对李若华又爱又恨。
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女天天守在家里,
他却无福消受。
当然这对李若华来说,是幸事,李若华没少在心里幸灾乐祸。
那时候的李若华即便故意不修边幅,也依然遮不住她那张出众的脸。
所以林田荣天天都在怀疑李若华出.轨,而李若华却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其实李若华巴不得林田荣天天盯着她,起码那样,能帮她把那些非常烦人的烂桃花都斩断。
她是外来户,在村子里最不敢得罪那些虎里虎气的男人,而林田荣是地头蛇,他得罪得起。
当时的林田荣是个莽夫,家庭背景在当时非常的有优越感。
所以说,李若华也并不是盲目的择了一个人就嫁,她和林田荣,也算是各取所需了。
但这两年,才五十岁的林田荣,就已经多病缠身了,家里的事都是林刚和林刚媳妇说了算。
所以林田荣最近听到李若华回到了村子里,也无心无力前来纠缠。
柳樱雪还在想事情,却被李若华那大咧咧的声音给打断了,李若华嚷嚷:“哎呀,明明我儿子应该上报纸,却把这么光荣的事让给你了!我都妒忌你了,他怎么也没让给我呀?你看看,这里,今天下午,还会在县城广播电台播报你的好人好事!以后你出名了!是名人了!不管到哪里,这都是最骄傲的谈资!”
“还有更重要的!”李若华就不明白,这么高兴的大事,柳樱雪这死气沉沉的干嘛呢!
她就又怂恿道,“以后你出了名,慕名前来吃饭的人就会更多了!你的生意会做的更红火!你不是说做生意要懂得宣传嘛?我想过了,这下子,咱们必须高调的宣传一下!”
见柳樱雪依然沉默,李若华拉柳樱雪一把,恨铁不成钢的道,“雪啊雪,你这,咋还没个高兴的景儿呢?!”
“我高兴,很高兴。光荣,是挺光荣……”柳樱雪赶紧敷衍,“我刚才,只是高兴傻了……”
唉唉唉苏莫那个蠢蛋,帮她沽名钓誉干嘛啊?
要说在21世纪时,上个报纸上个电视都再正常不过了。
可这里是八零年代,这时候的各种媒体,收视率和收听率实在是高的让人无法想象,所以能上了报纸,是非常高大上而又神圣无比的事。
“就知道乖乖儿媳妇你是高兴傻了!”李若华听到柳樱雪这样说,立刻喜笑颜开。
“但是还有一件更让你高兴的事!”李若华又从兜里把那张合同和苏莫写的信拿出来,郑重其事的交到了柳樱雪手里,“昨晚,我和我儿子马不停蹄的去谈了生意回来!你瞧瞧这个……”
柳樱雪认真的看了看,这是一份分成合同,甲方是柳樱雪,乙方,是城里的国营服装厂通源服装厂。
这年代的合同立的比较简约,因为人的思想简单,没有那么多爱钻空子的。
简约真的挺好,一目了然。
“百分之三的分成,苏莫挺行啊,居然把价格谈得这么高?”这回,柳樱雪才真的狂喜起来。
再看看苏莫写的信,因写的太急促还偶有错别字,但字迹并不草,有可能他是怕柳樱雪看起来费力气。
这笔字可太漂亮了,刚劲有力,龙飞凤舞,是柳樱雪非常羡慕却学不来的存在。
信写的很简单,但是字里行间倒透出满满的温情,当然还有弦外音的威胁。
说是给柳樱雪两个选择,最简单的一个,是老老实实在合同上签名。而比较复杂的一个,就是拒绝签字。
虽然苏莫没把其中的复杂说明白,但柳樱雪脑补也能补充出来。他的赖皮,是柳樱雪抵不过的招数。
就算苏莫不威胁,柳樱雪也会老老实实签字,这个合同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喜从天降。
以后她什么都不用做,就能每个月有进账了。
主要这年代流行什么,会一直流行,流量很集中,简直是全民流行那种,销售量可高了。
不像21世纪那样诱惑多多选择多多,市场的流量分散太厉害,竞争太恐怖。
“李若华同志,太感谢你和苏莫了!我这就去给你做早餐!”柳樱雪郑重的握了握李若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