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叶还是绿的,但没精打彩,蔫蔫儿地耷位着。路不太好走,下过雪,很快化成水,车马行人经过就踩成了泥,泥再凝固,就化成了一副难以形容的抽象画,这副画铺在山脚下,弯弯曲曲,一直铺展到天边。
于是,后来的行人便更难行走了,即便叶小天心急如焚,速度也快不起来,有些泥巴凝固后很结实,碗口大的马蹄踏上去,也未必能一踏而碎,容易折了马腿,所以他只能耐着性子,沿着这崎岖的山路一步步量过去。
贵州的冬天不像京城一样滴水成冰漫天鹅毛大雪,但这里湿冷的空气比起北方的天气来说其实更加难捱。只有他们一行队伍走在山脚下的古道上,行商少了许多。
旗帜漫卷,有股压抑的气氛。随行的人马已经知道叶土舍猝死于铜仁城的事情,对于这位土舍大人,叶小天的亲兵大多没有什么感觉,对叶小安所知较为详细的人甚至暗暗松了口气。
但是,那是叶小天的胞兄,两兄弟即便有多少不愉快,也割舍不断这份骨肉亲情,叶小天的悲伤,使得他的队伍也都保持了沉默,叶小天骑在马上,系着大氅,神色默然,整支队伍默默地随行在他前后。
转过前方的山脚,忽然出现了一支人马,看起来是一支商队,几辆大车在泥泞难行的山路上颠颠倒倒地跳跃,是空车,大概也知道路难行,所以此次往贵阳卖了货,没有即时再采买当地货物,而是空车返回。
叶小天目不斜视,一行快马很快追上了那支商队,正要从他们旁边越过,路旁忽然传来一声惊喜的呼唤:“小天贤侄,是你?”
叶小天下意识地一勒坐骑,转首望去,也是微微一讶。急忙翻身下马,拱手道:“原来是洪伯父,小天失礼了。”
如此道路。坐车不如骑马,那人也是骑在马上的,慈眉善目,体态圆润。正是大亨的父亲洪百川。叶小天如今虽贵为土司,但他与大亨是结拜兄弟,对洪百川自当执子侄礼,从未因他的商贾身份而有轻忽之意。
洪百川翻身下马,笑吟吟地迎上前来:“贤侄这是回铜仁府?”
叶小天颔首道:“正是,伯父也是回铜仁?”
洪百川笑道:“不错。快过年了。这一趟买卖了啦,回家抱孙子过大年去,哈哈……”
洪百川笑着对叶小天道:“这天气,山中道路难行,不得已,转到这边了,贤侄想来也是同样的原因?”
叶小天苦笑道:“不错,狭谷关那条路,冬季实不好走。羊肠峪就更不用提了。播州杨氏辖下的部落与水东宋氏辖下的部落又起了纠纷,把那一带都做了两族的战场,再者说,如此天气,自水路走,看似绕了个远,其实反而更快,所以小侄也是往马场江去。”
洪百川欣然道:“独自上路,正觉无趣,不如同行。那老夫便与贤侄做了同道吧。”
对此提议,叶小天自无不允,两人上了马,两路人马并作一路,洪百川十分健谈,路遇故人,兴致很高,但他很快就发现叶小天情绪极其低落,不禁问道:“小天贤侄,你赤手空拳打下偌大一片江山,年纪轻轻便成黔东翘楚,坐拥千百虎贲,威镇一方,又有娇妻美眷,上苍恩宠集于一身,还有什么事不开心的,似乎……心情很不好?”
叶小天黯然道:“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家兄猝死,小天此次返回铜仁,是去奔丧的。”
“啊……”洪百川轻呼出声,一脸讶然,半晌才道:“贤侄节哀顺变。”
叶小天轻轻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只有“得得”的马蹄声,敲得人心中空荡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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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叶小天一行人住宿在羊角寨。这里距马场江只有四五里地,但是天色已晚,晚上行船非常危险,出再多的钱也没有船老大肯答应。如果连夜赶到码头,也只能在码头借宿,他们一行人马众多,未必有地方妥善安置,所以留宿羊角寨是最佳选择。
羊角寨不是寨,而是一座城,或许在很多年前,这里只是一个寨子,今天它已发展成一座城,但名字一直没有变。羊角寨这个名字也很普通,不要说放眼整个大明,仅贵州一地,同样名字的地方至少也有四五个。
这里已属水东,得知叶小天途经此地,大头人贾云童亲往相迎,欲设宴款待,叶小天此行是回去奔丧的,哪有心情与他周旋,婉言谢绝了他的美意,倒是住进了他为之安排的大宅,洪百川作为叶小天的伯父,自然也随之住了进去。
夜色深沉,叶小天的住宅外面四名佩刀侍卫笔直地站在那里,廊庑下一道人影忽然出现,怀中抱着一个圆滚滚的东西,仿佛一个西瓜。后边还跟着一个小厮,托着一个托盘。
“嚓”地一声,四口锋利的长刀出鞘,有人低喝:“谁?”
“是我!”洪百川笑吟吟地走了出来,怀中圆滚滚的东西在灯光下发出乌黑亮泽的光,那是一口黑坛子,侧面贴着一张红纸,是一坛老酒。洪百川站住了:“旅途寂寞,老夫来,陪小天贤侄喝几杯,纡缓纡缓心情。”
“这……”四名侍卫面面相觑,同行了一路,他们已经认识洪百川,这是自家大人都以礼相待的一位长辈,他们也不好拒绝,但又不能替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