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衣服一看就不止五两银子。
她想了想,将两套衣服拿出来,统统放进了背篓里,走到大门口,她又看向谢三郎。
“你给我好好待在床上别乱动,伤口更不能碰水。”
说着,她盯着珺宝道:“你们就负责盯着他,若他不听话就告诉我。”
珺宝软乎乎地表示立场:“我是哥哥那一边的,我不当叛徒。”
程筠笑眯眯地道:“也行,反正也不是我瘸。”
珺宝翻脸比翻书还快,举手发誓道:“嫂嫂放心,我肯定看好哥哥,绝对不让他碰水乱动!”
谢三郎愣住了。
只不过短短一晚上的功夫,她竟然将珺宝收拾得这么服帖?
……
程筠顺着原主的记忆去了集市。
又找了一家名叫余氏当铺走了进去,她准备将两套衣服给当掉。
管事的摸了摸衣服的品质,又看向穿着打扮都和村姑打扮无异的程筠:“这衣服你哪来的?要当掉?”
程筠道:“怎么,当个东西还要盘问祖宗十八代?”
管事的其实是觉得这衣服不是程筠的,他道:“倒也不是。”
“那问什么,死当。”她已经看过衣服,和普通衣物没什么区别,里面也没什么隐藏的物件,留着她也不穿,当了最为合适。
毕竟她现在已经成为了原主,那就得好好地将日子过下去。
管事的看程筠小小年纪却这般不卑不亢,不由得多看了几眼:“死当可以,不过这衣物应当是被人穿洗过,价格给不了太高,二十两,你接受吗?”
程筠没说废话,拿了二十两就走了。
紧接着,她便开始采买物件,贴身的衣服、鞋子,还有肚兜,油盐酱醋、白面大米、陶瓷灌,药材,药杵子等。
最后她走到肉铺。
“肉多少钱一斤?”程筠问。
屠夫捏着刀往案板上一剁:“瘦肉十文,肥肉十四文,姑娘要来上几斤?”
程筠又指着四块猪板油问道:“那这个呢?”
“八文。”屠夫又道:“这可是我今日才杀的猪,新鲜着呢,若姑娘想要,我就便宜两文钱卖给你。”
“我都要了,再来三斤瘦肉两斤肥肉,骨头……”
屠夫见她这么爽快,立即道:“骨头基本上没人要,你给我十文钱,这些你都拿走!”
骨头上没肉,基本上没有冤大头会买。
程筠见骨头足足有五六斤,也没多说话,古代人是不怎么爱吃骨头的,但她买回去熬汤正好。
十文钱的猪骨头,三十文钱的瘦肉,二十八文钱的肥肉,一百四十四文钱的猪板油。
在肉铺这里就花了二百一十二文钱。
再加上之前买的七七八八,程筠总共花了五两银子,她花了十文钱租了一辆牛车,将东西都放了上去,想了想,又走到麦芽糖摊贩前。
“姑娘,两文钱一块,来一块?”
程筠付了钱道:“来三块。”
“就是她!”
她刚接过纸袋子,骤然被团团围住,几个凶神恶煞的壮汉死死地盯着她,像是要将她活吞了般。
她动,他们也跟着动。
显然是冲着她来的。
程筠眉眼微微一皱:“有事?”
“这两件衣服是你当掉的?”领头人黑沉着脸,从身后拿出两件衣服。
程筠看了看,的确是她当掉的那两件。
她没有否认:“是。”
“小偷,跟我去见官!”领头人见她承认,给小弟们使了个眼色,想要强行带走她。
程筠怎么会让他碰,毫不客气的踹飞了小弟:“什么小偷?那衣服是我的陪嫁,我想当就当,关你们什么事?”
小弟自由落体后就躺在地上哀嚎,疼得爬不起来。
这一行为惊呆了在场的众人,就连领头人面目都凝重了起来:“怎么就成了你的陪嫁了,这分明就是我们家小姐的东西,你这村妇好不要脸!”
程筠问:“你们家小姐是谁?”
如果真是他们家小姐的东西,怎么进了程筠的箱子里。
难道是程家的某人偷了东西却不小心放进了她的陪嫁箱子?
领头人趾高气扬地道:“你没资格知道我家小姐的名讳!”
瞧领头人的嘴脸,程筠有点不耐地道:“那你也没资格在这污蔑我,让开。”
“现在小偷都这么有底气?”
人群后,传来一道刺耳刻薄的女声,壮汉们让到两边,程筠顺着声音看过去,就瞧见两个衣着华贵,戴着满头钗环,约莫十三岁的姑娘。
秦烟看见程筠,眼神之中闪过一抹厌恶:“我还当谁能偷走我衣服呢,原来是你这个傻子!”
认识原主?
难不成衣服真是偷的?
可搜遍了原主记忆,程筠都没有查到偷东西的字眼,而且即便原主傻,但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算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了。
秦烟居高临下的道:“小傻子,这衣服肯定是你上次偷偷溜进秦府的时候偷的,是不是!”
“只要你乖乖承认,跪在地上高喊三声是你偷了衣服我就不为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