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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高祖之业,定万世之秋!”
“一切都将在地皇三年(公元22年),见分晓!”
……
ps:(刘秀)为季父故春陵侯诣大司马府,讼地皇元年十二月壬寅前租二万六千斛、刍稿钱若干万。时宛人朱福亦为舅讼租于(严)尤。尤止车独与上语,不视福。——《东观汉记》历史上刘秀和严尤有一面之缘。
第二章在13:00。
第三章在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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