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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2 / 2)

加鞭地向西边去了。”霍去病沉吟一声,“不知信里的内容说了些什么,竟令他如此着急地回到突厥。”

陶栀舒了口气:“那么事已至此,你我的任务也算完成了,不急着回突厥,接下来去哪儿?”

“去长安。”霍去病咬了口包子道,“既然答应了宇文箐,那我们一定要把糖葫芦带到。”

陶栀点点头,喝了口粥:“那我们何时出发?”

“吃完饭就走。”霍去病看了一眼窗外的天空,“中原这边的雨势不大,多披几件衣裳赶路,应当不会着凉。”

“好。”

二人草草吃完,来到后院牵起马匹,双双头戴斗笠,跨上马背,疾驰而去。

这个村庄距离长安还有些距离,在日落之前是无法赶到了。他们又随意找家客栈住下,第二日继续赶路。

两人两马,又足足跑了四天之久,到了长安之时,已是夜幕降临,街道两侧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花灯,琳琅满目,热闹非凡。

二人找了家客栈将马匹安置好,随后来到市井之中,漫无目的地闲逛着。

天色已晚,天边那抹淡淡的朱砂晚霞也渐渐隐去,市井上亮起了火红凤灯,不偏不倚地洒在那红砖绿瓦,楼阁飞檐上。川流不息的人们身着华服,恬淡惬意,满是繁华喧嚣的景象。

陶栀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在这个摊位走走,在那个摊位停停,对所有东西都充满了好奇。霍去病紧跟在她的身后,生怕人流将他二人挤散。

走到一家卖簪子的摊位前,一只金簪子吸引了陶栀的目光。她拿起来,爱不释手地轻抚着,霍去病注意到她的动作,双手抱胸靠墙站着:“你喜欢?”

摊主一听,连忙介绍起来:“我这簪子是用上好的黄金打造,可是富家子弟才能用的起的!保证品质无忧!”

陶栀抬头看他:“多少钱?”

“三十两黄金!”

陶栀莞尔一笑,缓缓将其放下:“罢了,我只是一介草民,用不起此等高贵的物品。”

摊主忙改口:“哎这位姑娘,此簪子不分贵贱,只为寻到一个有缘之人,我看你方才对它爱不释手,想必定是与它对了眼,如此有缘,倒不如买下它。”

霍去病与她在市井逛了许久,每路过一个摊位她都只是淡淡瞥了一眼,而这只簪子却能令她驻足,想必是喜爱有加。

他极易观察人的神色,从陶栀一个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眼神中,他便知道她想什么。

霍去病走上前,二话不说从怀中掏出一个陈旧的金元宝放到摊位上,摊主见状立刻喜笑颜开,捧起金元宝眼神放光:“这……这纹迹古老,不常见啊,怕不是古时的金子?!发了发了……”

霍去病握紧背后的剑,耍了个剑花,用剑柄翘起摊主的下巴,吓得摊主将手中的金元宝掉落到摊位上,脸上的表情由喜悦被惊恐所取代:“说,这些够不够。”

“够够够!”摊主小心翼翼地挪开他的下巴,冲着霍去病挤了一抹笑容,弯下腰捡起他心爱的金元宝,心疼地吹了吹上面的灰尘。

陶栀拿起簪子,一只金黄色的凤凰盘旋在酷似枝干的发簪上,寓意极佳,摊主擦干净金元宝后笑嘻嘻道:“姑娘当真好眼神,此簪预示着二位之后日子里相伴相结,长长久久一辈子,当真是金玉良缘呀,可以用作山盟海誓!”

陶栀一愣,连忙看向霍去病。霍去病也是一幅愣怔的表情,有些出神。

摊主见气氛不对,试探地观察着二人的脸色,又赶忙改口道:“当然,此簪子的寓意有众多种,不光是金玉良缘,山盟海誓,还有……”

“行了,就这样吧。”霍去病出声打断他的话,将剑收回,看向陶栀,“我们走吧,还要去买糖葫芦呢。”

陶栀握着手里的簪子,迟疑地点点头,二人一前一后离开了摊位。

陶栀一边走,一边回头看向那个摊主,那个摊主此时还在辨别金元宝的真假,看得不亦乐乎。她收回目光,低头凝视着手中的簪子,张了张口,冷不丁道:“霍去病。”

“嗯?”走在前面的霍去病没有回头,只是发出了一个音节。

“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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