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龙之号角,光明使者一样,丹妮看过《权游》,却对它们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冬之号角又叫“乔曼的号角”,在神话传说中,塞外之王乔曼曾吹响冬之号角,唤醒了地底的巨人,与北境之王布兰登·史塔克合力平息第二次长夜之乱。
嗯,长夜已经出现过两次。
第一次发生在八千年前,亚梭尔亚亥杀妻祭剑,用英雄之红剑终结了长夜。
第二次也发生在八千年前,或者,七千九百年前?
唔,在亚梭尔亚亥死后百年,异鬼再次出现,长夜第二次降临人间。
——即便伊蒙学士从守夜人藏书室找到第二次长夜的记录,丹妮也对此表示怀疑。实在是,两次长夜间隔太短,儿戏似的。
更扯的是,在守夜人古老的历史书籍中,第二位夜王是一位史塔克,守夜人的第13任总司令。
他娶了一个肌肤仿佛月亮般苍白,眼睛犹如蓝色的星,皮肤像冰一样寒冷的女人。
呃,娶了一个异鬼,八成是个女异鬼。
那位史塔克堪称《冰与火之歌》最牛掰的男人,许仙、宁采臣与他相比都该自惭形秽,曰蛇、曰鬼算啥,人家曰异鬼!
异鬼之冰寒,能通过碰触把精钢剑冻成碎片,而那位史塔克的宝剑依旧保存完好。
总之,第二位夜王实力很...强,塞外之王乔曼与北境之王合力才平息这场动乱。
唔,与第一次波及整个世界的长夜相比,第二任夜王弱掉渣。可与普通的守夜人总司令叛乱相比,他又强的过分。
好吧,扯远了。
据说,乔曼的号角除了能召唤巨人,还可以使绝境长城倒塌。
丹妮不信,守夜人、史坦尼斯都不信。
但曼斯雷德信了,野人信了。
他们在霜雪之牙疯狂盗墓,希望从找到乔曼的坟墓,然后拿到陪葬的号角。
曼斯还真找到一只号角,比龙之号角更大,弯曲的线条接近两米五,似乎是野牛角打造——那该多大的野牛啊?!
能把手肘伸入喇叭口,表面镶嵌锈蚀的黄金符文——先民使用的魔法符文。
号角成了史坦尼斯的战利品,当日从城门洞抬进来时,丹妮亲眼见过。
她还没来得及生出借来研究一下的想法,红袍女便一把火将其烧成一坨扭曲的黄金,与黑灰。
梅丽珊卓说它并不是冬之号角,但沾有异神的气息,必须净化。
那时丹妮还没掌握残缺的绿先知冥想法,并没觉得多可惜。
&nbp,暴殄天物!
“那是假的,我没找到乔曼的墓穴,号角是一位巨人王的陪葬品。”曼斯道。
“有什么功能?”丹妮好奇道。
“不知道,连巨人都吹不动,太大了。”
“不是大,吹响号角需要某些条件......七层地狱啊!”丹妮突然大叫一声,瞪着曼斯问:“你找到很多坟墓,甚至有巨人的尸骸?”
“怎么了?”曼斯疑惑。
“你问我怎么了?该死,自由民流行墓葬,几千年下来该积累多少坟墓,多少尸骨?!”丹妮面色难看道。
“呃,异鬼应该不会掘地三尺,寻找尸体吧?”曼斯惴惴不安道。
“你觉得异鬼是笨蛋?”丹妮乜斜了他一眼,反问。
“陛下,维斯特洛也流行墓葬,而且贵族家的棺材很少埋进土里,多数堆放在家族墓穴中。圣贝勒大圣堂下停放了成百上千具国王、总主教和大贵族的遗体。”巴利斯坦惶急道。
丹妮长舒一口气,叹道:“幸亏我们坦格利安一直有火葬的传统,真有异鬼悄悄潜入长城以南,也不会发生与老祖宗厮杀的惨剧。”
巴利斯坦脸都绿了。
他堂侄、堂弟、爸爸、爷爷正一家人整整齐齐摆在丰收厅墓窖中呢!
“咦,我的乌鸦呢?”丹妮提着包,问白骑士。
“什么乌鸦?”巴利斯坦茫然。
“那天傍晚我从后冠镇苹果林带回来的乌鸦,有鸭子那么大的红眼大黑鸦。”丹妮比划着说。
“喔,那只乌鸦呀,”老骑士想了起来,摇头道,“我不知道,那只死乌鸦有什么用?”
“那不是一般的乌鸦,体内含有很强的魔力。拿去与超凡者做交易,肯定比侏儒的命根子更受欢迎。”
“呃......”巴利斯坦嘴角抽搐。
边上,充当曼斯监护警察的葛兰支吾道:“乌鸦,似乎被山姆吃了。”
“什么?”丹妮大惊。
葛兰尴尬道:“您说在后冠镇打猎捕获了一只乌鸦......我们都以为它是您的猎物,就将它送到厨房。‘三指’哈布用它就做了一道菜,蘑菇炖乌鸦。
可昨晚您都没吃晚饭,火葬野人之后,直接就带敢死队去了鬼影森林。
然后,我们在长城上观看您在城下大战异鬼,折腾了大半夜,山姆说肚子饿,去厨房找吃的,就把您的乌鸦吃了。”
“你有没有吃?”丹妮怀疑地看着他。
“我......”笨牛葛兰脸颊涨红,轻轻点了点头,“只吃了一根鸦腿。”
“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