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标兵是指总督、巡抚亲统之兵,正兵则指总兵直辖的军队(清代亦改称标兵)。黄得功等江北四镇虽非督抚,但援用督抚之例,也称亲统兵为标兵。 [注3]游击:武官名,即游击将军。明朝前期执行卫所制,大体有都督、都指挥使、指挥使、千户、百户、所镇抚等职官,永乐以后逐渐变为营兵制,有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守备、千总、把总等差委官,职官变成了表明等级、资格与部分待遇的阶官。 [注4]轻车都尉:清朝外姓功臣与外戚的爵位称号,满名阿达哈哈番,居于公侯伯子男之下,分为三等,一等轻车都尉正三品,二三等从三品,其下为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