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那座静静伫立在水边的小镇走过去。
唐文博迎着阳光注视着路余的背影,即使已经二十多岁,路余还是清瘦的少年身形,他手中拎着一大堆东西,脊背却倔强地不肯弯曲,比雪中的松柏还要挺拔。
看着路余形单影只地走在石板路上,唐文博心里突然有些不好受,路余自出道以来,走到哪儿不是一堆人陪着护着,现下他一个人倒多了些形单影只的孤独感。
想到这里,唐文博自己都忍不住发笑,当初第一天送儿子去上幼儿园都没这么多愁善感过,看来真是给路余当老妈子当久了,形成习惯改不过来了。
路余的背影已经变成了一个小黑点,唐文博也利索地钻进驾驶座,发动汽车驶向背离鸣溪镇的方向。
*
鸣溪镇外围是一大片绿色的水田,正值五月,气温虽然起来了但还不算是酷暑,田间照样有人在劳作。
一个蹲在路旁抽水烟的中年男人从嘴里吐出团团白烟,看见来人站起身眯着眼睛打量了好一会儿才不太确定地问道:“你是路家的小余吗?”
六年过去,当初十八岁的少年长高了些许,头发也从中规中矩的黑色变成了张扬肆意的金色,稚嫩的五官也多了些青年人的成熟,要说变化,属实不小。
期间回乡奔丧那次,生怕被狗仔拍到扰得奶奶死后不安宁,路余帽子口罩戴得严严实实不说,看到奶奶下葬就匆忙离开了,所以大部分亲戚熟人都不太了解路余如今长什么样子。
都说红气养人,做明星做久了穿的用的都是价格不菲的名牌,从眉眼间都能看出些功成名就带来的自信,从前再熟悉不过的叔婶也要细看许久才能在眼前的路余身上找出些过往的影子。
“是我是我!”路余激动地向前走了几步,亲热地喊道,“莫叔,好多年没见了。”
在外漂泊的游子最怕遇到的便是返乡之后“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尴尬局面,那意味着对于家乡来说,你已经是个陌生人了。
路余这次为了路岁岁的事匆忙回乡,时间紧迫容不得他多思多想,不然也免不了被近乡情更怯的复杂情绪折磨一路。
没想到还没进镇里就被叫出了名字,好似他压根没离开过,还是当年在镇上跑来跑去的小孩。路余此刻的心就像寒冬腊月喝到一碗热乎乎的羊肉汤,从喉咙到肚子都是暖的。
莫叔用力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告诫:“回来就好,就算在外头犯了错,还是要回家的,家人总归是不会嫌弃你的。”
啊?这次回来即使算不上衣锦还乡,也不至于沦落到回乡避难的地步吧。
路余还不知道在妹妹的不懈努力下,他的风评在鸣溪镇已经变得岌岌可危,一头雾水茫然地张着嘴不知该回答什么。
好在莫叔想着年轻人不乐意听别人说教,也没有再多说,只是热情地指着榕树:“诶,还真巧,你们家的岁岁正好在树下玩呢,就是穿着白色衣服绿色短裤那个,看见没有?”
枝叶茂盛的大榕树投下一片绿荫,十来个四、五岁的小孩子躲在树荫下玩耍。路余顺着莫叔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根据莫叔描述的特征,一眼就看到了路岁岁。
夏天日头烈,鸣溪镇的小孩子养得没有那么精细,大人不会给小孩子抹防晒霜,常在外头跑的孩子哪个不是晒得黑黢黢跟少林的十八铜人似的。
穿着一件白色短袖和一条军绿色短裤被围在孩子堆里的妹妹却不同,漏在外头的胳膊和小腿白生生的,脸颊也跟糯米团子一般白嫩可爱,还没看清五官路余心里便对妹妹多了几分喜欢。
“哎哟,瞧我这记性。”莫叔懊恼地一拍脑门,“小余,岁岁对面那个穿得一身粉的小姑娘就是你爸妈捡回来的养女孟娇宁,虽说不是亲生的,好歹也算你妹妹,也该认识认识。”
路余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再次看过去时却看到那个名叫孟娇宁粉衣小女孩莫名其妙往路岁岁的方向逼近几步。
有路珍告状在前,路余对孟娇宁本就印象不佳,见状生怕她欺负了妹妹,把手里拎着的东西随手扔在原地就拔腿往榕树跑去。
离得近了些,路余也看清了路岁岁的长相。
明眸皓齿的小姑娘长得跟路余的奶奶路清莲如出一辙,活脱脱一个幼年版的江南美人。
秀气的鼻子,小巧的嘴巴,清凌凌的杏眼更是仿佛含着一汪清水,笑起来嘴边还有两个浅浅的小梨涡,光是看着就让人心情大好。
看起来性子软糯可欺的妹妹如何敌得过横行霸道的养女?忧虑之下,路余加快了脚步,拿出了当年在校跑一千米冲刺时都未曾有过的速度。
二十米——
十米——
五米——
正当路余快要赶到时,下一秒软乎乎糯叽叽的妹妹路岁岁却动作灵活地把出言挑衅的养女摁在树干上,又乖又甜的一张脸此时笑得如同童话故事里的邪恶反派。
她凑在孟娇宁的耳边,用不大不小恰好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奸笑着:“我知道你是穿越来的,不过我才是这本书的最大反派!即使叫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你哦~”
惨案目击者路余:等等,我妹拿的不是小可怜剧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