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很大,很多桌位,一群人在一张大会议桌上讨论着,我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用鄙视的眼光看着我,可能是我太有活力了吧,可能他们心里认为我是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野孩子。我走进门,走到离我最近的一个人的身边:“您好,我是来找...” “让一下让一下,没空啊。”他不耐烦的说道。 我转头向另一个人,他可能是刚才听到我说的话,告诉我说找人去角落放电话那里,记上电话号码,到时候打电话。我听了他的话,转头去角落,心里冒出不招人待见的念头。我到了角落,直接坐下,我并不是来找人的,我是来上班的。我看了看桌子上的通讯录,重案组、破案率警局倒数第三、领队是...当我要翻下一页的时候,我身边出现一个人,中年,偏胖,戴着老花镜,我抬头看他,准备起身站起来:“不好意思,坐着您的位置了。” 他感觉有些震惊,把老花镜摘下又戴上,反复好几次:“您还记得我吗?是我啊,以前是您带我破案子,是您教的我搜集证据的啊。” 现在震惊转移到了我的脸上,我看着他,我疑惑的拿手指了指我的脸,并疑惑的表示:我?他非常的确定是我,他握着我的手说一直都没再见我了,这么些年我去了哪里,干了什么。我表示一定是认错人了,我刚来这个地方来报到上班。他迟疑了一下,挠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您...您怎么...您怎么没有变样子?您怎么还是当初那个样子?” 话说到这里,我估计他是冷静了一点,我不能告诉他我的身份,随即顺着他的言语往下说:“所以我说您认错人了嘛大叔,我是来报到的,您看,聘书我都带过来了。”我把聘书递给他,他拆开档案袋看了看问了一句拜伦是我什么人,我说是以前的老师。他嘀咕了几句,大概意思就是说什么那不奇怪了,之前听拜伦说过好像有个什么学生。他把文件收起来,拉着我走向会议桌,到会议桌边上:“大家先停一下,来了个新同事,是个小侦探,帮我们解决几个案子就走,大家欢迎。” 没有人抬起头看我,各自都在忙各自的事情,一边讨论一边拿笔和纸在写写画画。我也没说什么,只感觉到了尴尬,大叔告诉我说他是这里的领队,只不过现在年龄有点大了,不出一线任务,有什么需要告诉他,大家都叫他边队。我表示我知道了,随即加入会议案件。 案件主题不是拜伦当初给我的连环杀人案,是另一个案件:被害人被杀害,尸体分别分布在城市角落,用塑料袋包着,都被福尔马林泡过,没有指纹,现在为止搜集到的身体碎片只拼好了下半身,身体的关节处用剁肉刀剁过,脚趾头按照一节一节关键摆放,说句不靠谱的就是在拼一具复杂人形手办,每一处皮肤都拿热水烫过,再浸泡在福尔马林里面,防止腐烂。这件案子到现在已经两周了,根据这个职工说出来的意思是凶手定期在报纸上传播抛尸地点,非常准时,典型的强迫症患者,每次塑料袋摆放的时候一定真空,并且精确吻合土地坑,并且密封条封死。我看了看几次的抛尸地点,都是在城市边缘,这样比较不利于查找,再来就是不知道凶手的行动轨迹,凶手很聪明。 “来,喝点水吧。”一个女生递给我了一瓶水。 “诶?你不是那个谁?”我惊讶的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