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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所疑虑,但李姓老人的大儿子和女儿还是选择相信他们的兄弟,这场由法官主持的面对面调解,因为双方分歧依旧,根本不可能取得任何共识,最终不欢而散。法官当场宣布,将择日举行庭审,让双方回去等待通知。
回到单位,赵律师马上向关云天汇报了调解情况,“两次调解均无结果,法官宣布择日庭审。”
“哼,我也预感到调解不会有结果,否则,对方就不会故意那么做了,既然他们诚心倒打一耙,必然早有预谋,占不到便宜绝不会轻易罢休。”关云天对调解结果并不意外。
“关总,通过这几天对案情的深入研究,我有个建议,不如咱们主动出击。”赵律师建议道。
“你的建议肯定有道理,主动出击怎么操作?只要对案情有利,你看着办就行了。”关云天道。
“在庭审之前,咱们跟他来个反诉,诉李姓老人的儿女们违反养老协议,要求法庭支持老年服务中心的主张。”
“如果你认为此举对老年服务中心赢得官司有帮助,那就按你的想法去办。”
一来因为和昌达集团近二十年的合作关系,老赵跟关云天早就成了好朋友,二来源于昌达集团对明洁律师事务所的慷慨,不仅每年的顾问咨询费年初就能足额到账,而且随着cpi的上涨,在事务所从未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昌达集团连年主动增加这方面支出,这笔费用多年来一直占到整个事务所总收入的三成,所以,赵律师把关云天委托的每一件案子,都当做自己的事来办。
就H市这家老年服务中心遇到的法律纠纷而言,通过分析,赵律师认为,如果关云天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的话,服务中心确实没有任何过失,不仅李姓老人的子女在诉状中的指控毫无道理和根据,而且他们姊妹三人应该承担所有责任。仅凭这一点,老赵跟他的同事认为,就应该提出反诉。
事务所的律师们对民事案件再熟悉不过,只用了三天时间,一份反诉状就送达了同一家法院。
“哟,我正要通知你们两天后出席庭审呢?你们却送来了反诉状,这是什么意思?”主审法官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搞得有点茫然。
“案情非常清楚,我们的委托人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一直按照老年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在其家属拖欠费用的情况下,尽职尽责地为老人提供服务,垫付资金为他治病,直至为他办理后事,在此过程中,他的子女不仅从未露面,到现在却反咬一口,把我的委托人告上法庭。你也看到了,法庭组织的两次调解都没有结果,既然他们寸步不让,我的委托人只好反诉这兄妹三人。”赵律师解释道。
“言之有理,我也觉得这兄妹三人不近情理,两次调解,态度非常固执,可谓油盐不进。”主审法官不仅接受了赵律师递交的反诉状,而且对李氏兄妹的行为也很为不满。
按照程序,法庭第二天将反诉传票送达李氏兄妹手中,并告知他们限期应诉。
一个星期后,庭审正式开始前,法官问李氏兄妹要不要请一位律师,不知为了省钱,还是对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口头表达能力很自信,兄妹三人决定自己辩护。
庭审开始后,原被告首先对事情经过做了陈述,很显然,双方的说法大相径庭。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主审法官问道:“原告,你们的父亲病情加重后,被告是否通知过你们?”
“通知过,他们想给他换一种疗效较好的药品。”
“嗯,这一点双方说法一致。原告,你们当时同意换药吗?”
“我当时既没同意,也没反对。”李家老二说道。
“你父亲病情加重,医生建议为他换一种好药,你为啥不同意?”主审法官道。
“因为我没有钱,给父亲用好药,需要我哥和我姐出钱,所以,我要跟他们商量,他们同意后,我才能表态。”
“征求你哥你姐的意见了吗?他们怎么说?过后你给老年服务中心回电话了吗?”
“这个......,因为当时比较忙,我把这件事忘了,既没跟我哥我姐商量,也没跟老年服务中心联系。”
“于是,老年服务中心为了稳定老人的病情,他们自作主张,为老人换了好药,你们对此不认可吗?”
“是的,没有得到我们的允许,擅自替我们做决定,显然违背了我们的意愿,所以,我们不认可。”
赵律师马上接了过来,“根据老人入驻时,家属与老年服务中心签署的服务协议第七条之规定,如果老人突发疾病,在暂时跟其家属或亲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为了挽救老人的生命,老年服务中心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使老人得到及时救治。所以,我的委托人按照协议规定办事,没有任何过错。”说完,老赵把协议呈送给主审法官。
“原告谁过来,看看这是不是你们亲自签署的入驻协议?”
因为当初是李家老二将其父亲送到老年服务中心的,协议自然是他跟服务中心签署,到了跟前,法官拿着协议,翻到签字页,让他辨认是不是其亲自签名。
李家老二心知肚明,他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最清楚,所以,只象征性地往协议签字页瞟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