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的心目中,你的地位甚至没有我高。我最擅长蛊惑人心了。”
“那我可拭目以待。”爱德华的语调中带着笑意,似乎我的狠话确实把他逗乐了。
我没理睬他,哼了一声后继续看风景,“怎么就只有你来?爱丽丝呢?”
“她有点事情要忙。”爱德华的语气有些生硬,我斜睨了他一眼,注意到他的眼神有些飘忽。
典型的撒谎。
可我没有戳穿他,干脆靠着舒服的座椅闭目养神。据卡莱尔说,从医院到卡伦家有很长一段路,我想趁这个时间多休息一会儿,毕竟拥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去见卡莱尔的家人们是不可忽视的礼仪。
爱德华的车载音响缓缓流淌音符,我第一时间就听出这首曲子是家喻户晓的《Por Una Cabeza》。委婉,激荡,浪漫,我由衷地认为创作出这首曲子的麻瓜是天才。
伴随着熟悉的曲子,我比以往还要更容易陷入睡眠中。可能是熟悉感让我无比轻松,轻而易举地回忆到过去。我做了一个梦,而时间早就模糊了梦境里的那一天。
我已经很久没有如此清晰地梦见过那张脸了。
……
1994年7月,英国伦敦,泰晤士河。
流动的光描绘城市的轮廓,游船在流光溢彩的水面穿梭。夕阳落日的余晖在水波里荡漾,我双手撑着栏杆,闭上眼睛惬意地享受风的轻抚。布莱恩捻着一支白玫瑰走了过来,倚着围栏安静聆听悠扬的小曲。我睁开眼睛,对面肃穆庄严的大本钟俶尔亮起灯光,点亮夜晚的伦敦。
“完美的约会。”我扭头微笑注视布莱恩,又好奇地询问他的白玫瑰。
这位多情的小少爷用眼神示意不远处还在偷看他的粉裙小姑娘,朝她挥了挥手,“她是法国人,趁着假期跟她家人来伦敦度假,不过明天就要回去了。”法国小姑娘的脸红扑扑的,看样子是已经被布莱恩这副惹眼的外表迷惑得不清。
我听他的语气中还带些遗憾,冷酷地谴责道:“你迟早会因为你的滥情付出代价。”更何况布莱恩才刚过完他的十二岁生日,他有太多追求者了。
布莱恩无所谓地耸着肩膀,将白玫瑰随手丢到旁边的茶水桌上,“可事实却是她们一昧迷恋我的皮囊,从来都不去挖掘真正的我。滥情?我想无情更适合我。”
白玫瑰孤零零地躺在桌上,与勃艮第红丝绒布形成视觉上的冲击,我将视线挪开,注意到法国小姑娘果然早已经离去。哪怕跟布莱恩才认识一年,却也早就习惯他这副纨绔小少爷的做派,所谓“无情”便是吸引我与他成为志同道合的挚友的关键。
“话说起来,你今天跑来跟我在麻瓜界厮混,也不怕你哥哥把你关在庄园十天半个月?”
“他才不会那样做,最多只是警告你别把我带坏。但是你最好准备一个合理的借口,要是让别人知道我跟这么多麻瓜待在一个空间的话,你就死定了。”我毫不客气地威胁道。
布莱恩抬起眉毛,“你跟我这个混血待在一起就不怕别人知道?”
我瞥了他一眼,被他的话逗笑,扬起唇角反问道:“你是普通混血吗?天才。”
布莱恩·卡尔佩珀,英国巫师与美国麻瓜生下的孩子,毫无疑问,他是最纯正的混血。
但是尽管只是混血,他却在很小的时候就展露了他的天才大脑,九岁独立发表多篇专业性极强的魔药学论文,并且正在跟他的父亲一起研究“抵抗狼人基因被后代继承”相关的魔药,小小年纪就已经是“英国巫师魔药协会”的预备成员。
这样一位混血值得被纯血家族拉拢,而他也凭借自己的魅力与口舌将人们忽悠得团团转,好像每个人都觉得他未来会归自己所属。可是我知道,他完全把那些人当成乐子,他最会蛊惑人心。
幸运的是,我是跟他一起看乐子的人。
不过天才也会有缺憾,他的魔咒能力并不强。或许是梅林的安排,我是魔咒学的佼佼者,于是从初遇那天开始,我们就是最合拍的“交易伙伴”。
在听到我的话后,布莱恩只笑不语。晚风很温柔,游船上的人越来越多,气氛热闹极了。乐团携带他们的乐器而来,悠扬的旋律在水面悠扬自在,人们陆续在空旷处跳起舞步。
“这是什么曲子?”我好奇地问。
“Por Una Cabeza。”布莱恩微微躬身,朝我伸出右手。
我把手交给他,高傲地仰起头,“我想你应该知道沙菲克小姐对舞蹈一窍不通。”
布莱恩带我走向舞池,“真不巧,卡尔佩珀的天才最会跳舞。”
跳错一步不要紧,他总会助我回到正确的舞步。而我们,就是最合拍的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