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盘子,偶尔也要帮后厨洗碗。这人不但任劳任怨,还有一个好处,总是如数上交客人给的小费,从来不偷藏钱。按照赵老板的话说,手脚还算“干净“。
福满楼所在的17街靠近市中心,却是治安最差的街区之一。灯火辉煌的写字楼,霓虹闪烁的商业街就在两里地之外,9街以南的地方。而这里却是繁华背后的阴影。在市中心上班的“穷忙一族”(忙碌但低薪的人群)聚集在附近,形成了这样一片遭人嫌弃,却又难以离开的社区——老石门。
老石门的居民都很忙,中午多数人都点外卖,赶在路上吃。这些人都是上夜班的,中午这一顿其实是“早饭”。福满楼中午最主要的生意就是外卖盒饭。顾客们大都出不起送餐费,全是自己来取。
这日,熟客“胖三儿”如往常一样在福满楼拿了外卖A套餐,全神看着手机,头也没抬,用肩膀顶开门走了出去。他的手机屏幕里一定有个精彩的世界,然而这世界一秒钟后就消失了。
“嘿!站住!光天化日的,别跑!”胖三儿刚出餐馆门口,就被一个小混混推倒,抢走了手机。“站住!抢劫啦!”胖三儿大喊。周围的人都循声看去,但是没有人管这事。老石门的治安一贯如此。追上去又能怎样呢?
胖三儿趔趄着站了起来却也没敢追过去,只顾着大喊:“抢劫了!快拦住他!”而路上的行人听他这么一喊,不但没有阻拦,反而向左右让开,不想招惹麻烦。
服务员丹龙正在前台打包盒饭,闻声出到门外,看那小混混已经跑出很远。“我来追!”他脱了围裙,甩在门口的窗台上,脚下发力,猛追过去。胖三儿只觉一阵劲风扑面,被迫眨了眨眼,丹龙已在数米之外。
“好快!”他见过丹龙少说有上百次了,第一次知道这小伙子跑步这么快。“看来……还真有可能追上,拿回手机。”想到这里,胖三儿喜出望外,但很快又后悔了,“真要是追上了,没准麻烦更大。”他想把丹龙喊回来却已不及,只见两个背影相继消失在街口。
丹龙奋力追赶,眼看要追上了,一个转角过后,那个混混突然却不见了。眼前这条小巷很长,那混混不可能一下子就穿过去,却看不见半个人影。丹龙驻足四望,虽是正午,小巷里却是黑黢黢的。两侧的楼房之间私搭乱建了许多的阳台,遮阳篷,晾衣架,还有纵横交错如蛛网一般的电线,几乎完全遮住了阳光。
丹龙正在疑惑间,突然觉得胸口剧痛。“砰,砰,砰”,三声枪响。丹龙倒在地上。那小混混从一处破损墙面的暗影里钻出。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你找死!臭小子!”
他说罢又在丹龙头上补了一枪。奥底市枪支泛滥,但是为抢个手机而杀人的倒是不多。因为敢去追劫匪的傻瓜非常罕见。这个混混觉得今天真是倒了大霉,遇到这么个愣头青。“杀他吧,很麻烦;不杀吧,以后还怎么混?”他越想越来气,只好杀了。
这时一个路人双手抱着购物袋刚好从巷口经过,看到了刚刚这一幕,愣在那里。那小混混立刻举枪对着这个路人说道:“别管闲事,快滚!”。
那人没走,而是说了一句什么。
小混混没听清楚,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你离电线太近了。”那人提高了嗓音,说了这么一句。
“嗯?”
那小混混正莫名其妙,突然身上剧痛,全身的肌肉麻痹紧绷,两眼一翻,倒在了地上。他自己没有看到,是附近墙面上耷拉着的一条电线,射出了电流将他击晕。
那路人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中枪的丹龙身边,小心地放下购物袋,蹲下来问道。“喂,你怎么样?挺住啊,我去叫救护车。”
“没事,我还好。”丹龙挣扎着站了起来,拍拍那人肩膀,说:“多谢了!”
那人看到丹龙衣服上有几个枪眼,都没有打出血,只是留下了瘀青,惊讶得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丹龙看他盯着自己衣服上的洞,才注意到衣服破了,自言自语道:“哎呀,糟糕,老板又要骂人了。对了,手机!”丹龙突然想起自己是来帮客人抢回手机的,于是走到倒地的小混混身边,拿了手机。他刚要离开,又想起了愣在那里的好心人。
“我叫丹龙,很高兴认识你,谢谢你救了我。”他说完伸出手,要和对方握手。
对方这人身材魁梧,皮肤黝黑,巧克力色的厚嘴唇上顶着一个高而宽的鼻子。他大概二十岁出头,穿了一身黑色皮衣,皮裤,皮靴,还戴着皮手套。头上整齐的短发也一样是黑色。这人的眼睛很大(也许是因为震惊而瞪大的),深棕色的瞳仁以及那一身的黑色把眼白部分衬托得格外雪亮。
“我叫托图,就住在附近。嗯……你没事就好。握手还是算了吧,我……不太习惯握手。”
托图突然想到刚才丹龙拍了他的肩膀。迟疑了一下,又改口道:“那……握一下也行。”
丹龙立刻抓住了托图的手,很正式地握了起来,好像电视上政客们见面时的握手。丹龙面带微笑,缓慢而有力地抖动,还转头看向了一侧的墙面,仿佛那里正有一群记者正在拍照。
托图却没有笑,眼睛瞪得比刚才更圆更亮了。“你等等……”托图摘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