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完书本,鼻间充斥着淡淡地纸墨香,夏迎随手翻了翻,发现上面的内容和新世纪的课本大相径庭。
换句话说,简单多了。
这就给了夏迎十足的自信,这几年来,即便她没穿过来前是枚不折不扣的学霸,可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不管是什么考试,她总会被庄呈郢压上一头,怎么也抵不过他的男主光环。
可她就偏偏不相信了,高中她还比不过他了!
初中就语文和算术,这两门都不算她强项,高中不一样了,多了几门课,其中还有自己的强项英语,这可给了她很大的机会。
她没注意到,自己的眼里似乎闪起了火苗,悄悄看向庄呈郢时,目光带着不服输的意味。
可惜庄呈郢这次没抬头了......
一日三餐都是在学校的大食堂,傍晚放了学,春宝几乎踏着风火轮,蹭蹭蹭地就“飞”到了三班门口,焦急地探着脑袋往里头打量。
夏迎在收拾书本,看到春宝后冲她招了招手:“春宝,你速度可真快。”
春宝不想回应夏迎的调侃,一边翻白眼一边走了进来。
“只能说你太慢了!”春宝伸出手指在夏迎脑门上点了一下,“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你再磨蹭几分钟,食堂连窝窝头渣子都没了!”
夏迎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然后扭头喊了声庄呈郢:“庄呈郢你好了吗,一起去吃饭。”
庄呈郢其实早就收拾好了,可他手里一直在摆弄着书包,佯装在收拾,其实是在等夏迎。
闻言他点了下头:“好了。”
夏迎嗯了声:“那就赶紧去吧。”
春宝早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了,拼命催着:“赶快赶快!我快饿死了!”
“饿死鬼投胎!”夏迎笑骂了句。
……
晚饭是干饼子配糙米粥,还有一小碟咸萝卜,吃的和家里大差不差,可味道就是没家里的亲切。
就连一直嚷着饿的春宝,吃了几口后,忽然望着碗里的糙米粥,默默叹了口气。
只有庄呈郢沉默不语,一口一口慢慢喝着粥。
“我想我爹了,想我娘了。”春宝咽了口口水,“他们俩肯定做了我最喜欢的白菜炖腊肉,啧啧啧,可真香呐!”
被她这么一说,夏迎对夏卫国思念更深了,本来今天早上夏卫国走的时候,她就特别舍不得,甚至还偷偷在被窝里抹了眼泪。
也不知道她爹今晚上吃了什么?
她要是不在家的话,他肯定特别将就,估计只是随便吃两口,咸菜都不一定舍得吃。
“夏叔不会舍不得吃的。”
庄呈郢像是识破了夏迎心中的忧虑,突然开口。
夏迎握着筷子的手一顿,表情意味难明,“你怎么知道?”
庄呈郢夹了一块咸萝卜放嘴里嚼着,当咸到齁的味道席卷了口腔之后,他才不咸不淡地说:“猜的。”
夏迎怀疑地看着他:“......”
而与此同时,远在下坝子生产大队的夏卫国正蹲在井边,用菜刀使劲刮着一个黑咕隆咚的东西。
模样像是动物的腿。
一边刮着黑黢黢的炭火印,一边嘟囔:“这兔腿再不吃就要坏了,闺女啊,不是爹不留给你吃,而是这兔腿真搁不住了啊!”
事实是:
庄呈郢当初送来两只小野兔,养了三年后,个个长得膘肥体壮,可其中一只不知怎地热中了暑,没熬过去年夏天就翘辫子了。
夏迎不忍心吃兔肉,本想着眼不见为净,让老爹自个儿杀吃肉得了,可夏卫国心疼闺女,竟然大义凛然地一挥手:“兔子咱不吃,咱埋了去。”
说完拎着兔子出去了,回来时双手空荡荡的,看着像真埋了。
夏迎以为他真埋了,说心里话,她还是很心疼那十多斤肉的。
却没想到,其实夏卫国是偷偷把兔子送到了胡开明家,胡队长这些年一直照顾他,帮了不少的忙,送点兔肉无可厚非。
但他也不傻,提出了要胡开明帮着把两条后腿做成腊肉,顺便帮他保存起来。
这不,夏迎去上了高中,这两条暂存在胡开明家一年多的腊兔腿总算能拿回家来了!
搁点白菜炖了,不知道多香哩!
作者有话要说: 庄哥儿:你爹把我送你的兔子炖了。
夏迎:别胡说,我亲眼看他拎走埋了。
庄哥儿:哦,回头你问问你爹兔肉香不香。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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