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了”,林科说着,转身想跑,他同陆筠瑶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之前这人坐在马车上不显,如今凑近一瞧,根本就是一个不认识的人。
而且就这股子牛劲,当年那菜刀若是由此人手中飞出,那掉的就不仅仅是耳朵了!
但是他发现得已经太迟了,他只感觉后背一重,一个脚丫子,直接将他踩进了泥里。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闵惟秀拍了拍手上的尘土,“其实我一早就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杀人的人,都喜欢穿着夜行衣蒙面呢?这青天白日的,你们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是坏人?”
“还有你”,她说着,又用力一些的踩了踩林科,“其实蒙住口鼻,只留出眼睛,根本就没有什么卵用啊!人家一瞅你的身段,再一瞅那小眼神儿,尤其是你,没有耳朵……简直是掩耳盗铃啊!”
啥?换了衣服,蒙了面,别人就认不出你来了,那不是搞笑么?
林科吃了一嘴泥,“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只是过路的,才刚说了一句话,你就打了过来,你为啥打我?这都是误会啊,这都是误会啊!”
马车上的姜砚之连滚带爬的跳了下来,鄙视的看了林科一眼,“这还用问么?谁让你的鼻子长得那么好看?我家娘子,见到比她好看的眼睛就挖掉,见到比她好看的鼻子就打断,见到比她细的腰,直接折了。就问你怕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