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钱顶罪。
升元格继承了唐律赎刑的条令,对十恶外的一些轻罪,可以赎刑。
虽然葛四郎不是老年人不是儿童也不是残疾,更不是官员,但罪行很轻,所以符合赎刑的条件。
除了赔付那茶肆店主和卖唱女孩共五贯钱外,他又被判笞刑五十,赎刑就是铜五斤,按照现今铜价,他便用十贯赎了罪刑,其实官方收购铜价定的很低,但市面上铜价很高,葛四郎拿不来铜锭,直接用市面铜价支付。
赎刑之钱,本该进东海国国库,但听说也一并赔付给了那两名苦主。
虽然,里里外外这就十几贯钱没了,再砸几十次那些烂桌椅板凳也不值这个钱。
但葛四郎心里舒坦啊,大爷有钱啊,十几贯钱算什么?哪天大爷不高兴,再去砸你个几回!
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一个月后,你东海公这三十万贯,看大爷敢不敢跟你拿!
你惩治我,就是不给燕王殿下面子,大爷告状的书信已经送去了,看你以后有什么好果子吃?
葛四郎就陷入了这种亢奋的心情中,每日都大摇大摆来公府,送来几枚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