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放”随着一声令下,十八支截断枪管的骑兵专用燧发枪步枪开火了。
这是杨凡体系第一种正式型号的骑兵燧发枪步枪。为了方便马上携带和使用,取消了刺刀卡扣等机构,枪管缩短二十公分。整枪的长度,重量减少三分之一。
砰!砰!砰!
一条火线划过骑兵阵列的枪口,接着烟雾喷出。十八颗包钢珠的铅弹丸从枪口飞出。在八十米的距离上,燧发枪步枪的精确度十分可靠,这些斥候也是百战老兵,他们的训练强度和实战经验都是顶尖的。
十八发全部命中,对面顿时有十八名骑兵被打中,有的击中了头部,有的打中了躯干,全都掉下马来。
谭记中顿时心里一颤,他从来没有见过,大明的士兵用鸟铳齐射,能够全部命中,能命中一半都是了不得的事情。
还没等他回过神儿来,只见,那些骑兵把打空了的步枪往马鞍钱的枪套里一插,反手又从右侧再度抽出一把装好弹药的骑步枪。然后,又是一阵排枪。
这时他们已经冲到了六十米左右的位置。第一轮打完后,叛军立刻加速,他们知道,火枪装弹繁琐,时间很长,现在可以趁着他们重新装弹冲上去。
可是,他们没有看到对方重新装弹,而是又抽出了一把步枪,再度射击。
这一次,毫无悬念的再度有十八人被击中,飚出了血花。一头栽下马来。
几乎转眼之间,一百五十多人就被打死了三十六人,顿时让这些信心满满而来的骑兵,骚动起来。
“带上蛙嘴头盔,我们冲下去!”
褚振堂从马鞍边上摘下挂着的,蛙嘴头盔,套在脑袋上,然后大吼一声。一马当先向着敌人冲了过去,十七骑兵立刻戴上头盔,跟随他冲向敌军。
现在团练的骑兵都放弃了铠甲,里边穿德式军装配长筒皮靴。外面披着防刺面料的带袖、带帽兜的斗篷。套上头盔,把斗篷前襟的扣子系好,完全可以抵挡敌人的噼砍和流失射击。
当然,火枪是防不住的。被火枪击中了,只能认倒霉。打仗怎么可能没有危险呢。
现在距离还有五十米,必须让骑兵跑起来,和敌人对着冲,否则,敌军带着高速冲击的动能撞上来,必然会造成伤亡,吃个大亏。
斥候的马好,五十米足够加速到最大速度。这样对撞,才不吃亏。甚至因为己方的马速更高,马更大,还会占便宜。
谭记中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对方居然敢对冲。
紧接着他就明白为什么了。
只见对方的马,加速极快。转瞬间就达到最快速度。然后,他就看到那些人,从马鞍前掏出了两只短火铳,毫不犹豫的开火了。
两支双管燧发枪手铳,在双方接触前的一刹那,开了四枪,然后迅速的把打空了的手铳插回枪套。拔出马刀。
他们训练有素,动作整齐划一,几乎同时划出了一条平行的弧线。
雪亮的刀身在阳光下,闪出耀目的光芒。
这一次手铳开火,他他们打的更惨。
叛军直接被密集的手铳射击,直接把前面一层全部削掉了。前面的人和马惨叫着在轰隆隆的枪声中向前扑倒。
72发钢芯铅弹,打倒了五十多人。还有几匹马也被击中扑倒。
谭记中是老兵,他从军二十多年了。他是久经战阵的老骑兵了。他看到对方居然掏出了手铳,立刻就趴在了马背上。
紧接着,一阵暴风骤雨般的铅弹打来。他前后左右都有人被击中。
那些人就像被铁锤在胸口砸了一下子一样,一晃就掉下马来。
他心惊胆战的看着,前后左右一片人仰马翻。
一个总旗的脑袋被铅弹打的稀烂。一个试百户尽管穿了鳞甲,可是在钢芯铅弹面前,也不够看,直接被打穿,前胸后背甲片零落纷飞。前面一个小洞,后背炸开碗口大的洞口,碎骨和血肉喷了他半边身子。
谭记中紧紧的伏在马背上,恐惧的浑身发冷。
这是大明的哪支部队啊,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的火力居然这么强横。
一个照面,一半多的人就没了。这还没对砍呢,就倒下了八九十人了。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马上就要短兵相接了。想逃走也只能冲过去再跑,这个时候是没法回头的。因为后面都是骑兵。
他鼓足了勇气,翻身立起,刷的一下子拔出雁翎刀,大吼:“冲啊,砍死他们。为兄弟们报仇。”
后面的人,尽管十分恐惧,但是他们也知道,事到如今,也只能硬着头皮冲上去了。只能祈祷他们的刀术不行了。否则今日恐怕都得扔在这里。
两队骑兵轰然撞击在一起,在战马交错而过的是瞬间,纷纷扬刀砍去。
斥候的现代马刀,比雁翎刀更加适合马上砍杀。这种刀比雁翎刀更轻,所以速度更快。他们能先砍到敌人。
双方交错而过的,一片惨叫声。
王新麦在擦肩而过的瞬间斜刀勐砍,斩在对方的锁子甲上,同时自己向右侧偏移身体。躲开了对方砍来的雁翎刀。
对面骑兵的锁子甲,被现代骑兵刀高强度的钢刃,从肩膀斜着直接砍断,一道一尺长的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