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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1 / 4)

第二天,高圣川给关澈放了一天假。

没解释,也没有前因后果,只给她发了条公事公办的微信,关澈只以为他还在生气,不想见自己,便没有多问。

但整个俱乐部都知道,每年这一天,高圣川是不训练的。

这一天是他妈妈的忌日。

这个女人的故事像她的生命一样,短暂又平淡。

豪门大小姐单纯不谙世事,在读书会上邂逅有才华的诗人,从此一头扎进诗词歌赋、花前月下的浪漫爱情中,不顾家人反对,执意要跟高慵结婚。家里宠惯了这个独女,只能接受,并提出在当时还是黎氏传媒的公司中给高慵安排一个职位,跟黎大小姐好好生活。

可赘婿哪是那么好当的,高慵生性清高,恃才傲物,跟公司所有人都处不来,去哪里就搞得哪里怨声载道,他自己也天天如坐针毡,最后跟妻子发了一通脾气,两人离开黎氏,独立过活。

那个年代遍地是黄金,只要踏实肯干,不说飞黄腾达,总有有妻儿一口饭吃,但高慵既不屑于朝九晚五的工作,也看不上浪里淘金的弄潮儿,觉得他们都庸俗,都满身铜臭。他把年轻时候同仉的恭维当了真,成日在家里写一些没人看的酸诗,十叠稿纸换不来一个铜板。

那时候高圣川已经出生,黎大小姐家里舍不得不管她和幼子,养这么个败家子也不费什么事,只要大小姐高兴,孩子能幸福成长,也算是钱没白扔。

如果高慵不是一团扶不上墙的烂泥的话。

高圣川刚出生的那几年,高慵新奇于一个新生命的诞生,着实当了几年的好父亲,还为高圣川写了不少作品,但渐渐地,高圣川旺盛的精力和好奇心耗竭了他的耐心,他开始烦躁、体罚、甚至好几次,“不小心”把儿子“忘”在人潮汹涌的地方,一个人空着手回家。

那时候高圣川五岁,妹妹小翊刚半岁,妈妈不得不把女儿托付给母家,自己拖着产后没养好的身体,一次一次哭着出门去找儿子。

高圣川常想,妈妈是从什么时候对这个男人死心的呢?

是那次他被爸爸扔在京屿火车站的吸烟室,他自己强装镇定找到警察叔叔,见到妈妈才敢撕心裂肺地哭吗?

还是后来他刚开始学滑冰,淘气不愿意练压步,在冰上被爸爸罚站,回到家冻得浑身青紫高烧不退吗?

又或者是他刚上学,为了保护自己班里的女孩子不被高年级同学欺负而打架,没有当爸爸心目中的谦谦君子,爸爸不由分说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扇得他满嘴是血,只有妈妈像母兽一样嘶吼着挡在他面前?

可是后来,妈妈分明都不跟爸爸讲话了,他还是会看见她捧着爸爸年轻时候写就的华彩诗集,一遍又一遍地读。

他不懂,他真的不懂。

也许是年少时候的泡泡太梦幻了,让她一生耽于其中,这种幻想破灭的时候,她就开始燃烧自己。

直到高圣川十七岁,她终于把自己烧尽了。

那场车祸与其说是一场意外,不如说是她常年精神恍惚的必然结果。

失去爱情的妈妈痛苦到连高圣川都能感同身受,以至于他接到电话时,有那么一瞬间,他竟然想,她终于解脱了。

只是可怜了只有十二岁的妹妹。

黎家小姐被葬在城郊一片私密又风景秀美的地方,远离家人,也远离世界。这是她早就写好的遗嘱,她愧对黎家,也不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好留恋的。

高圣川一早就出发,驾车来到墓地时,已经临近中午。

天气不好,滚滚浓云一团一团堆在天际,间或刮着阵阵阴风,墓碑旁的松柏无助颤动着,轻轻扫在大理石碑上,照片中的女人温婉恬静,正望着他温柔地笑。

高圣川每次来,都不带祭品,只带花——他知道,母亲不在这里,这里面只有她几件衣服和常用品,没有骨灰。

骨灰被高慵霸占,至今没有入土为安。

他把一束香槟玫瑰放在墓前,拣了块地方随意地坐了,看着妈妈的笑容许久,温声道:“我又来啦,来给你熏熏衣服。”

高圣川摆弄两下盛放的花冠:“提前两天就让人准备好催开的,好看吗?”

青翠的松针若有似无地抚过他的头顶,他抬头看了一阵天边涌动着的云,慢慢道:“怎么办,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耳边松涛阵阵,没有人回答。

“我都觉得自己有病,”他苦笑着:“她那么好,我这都是要死的人了……我怎么配呢?”

高圣川看向母亲定格在一片黑白中的笑意,从小他总是在她脸上见到这种表情,好像他做什么选择都能被允许,都会被爱着。

可是为什么这种爱,也没有拉住她呢。

或许是被这种过期的宠溺所点染,他忽然喃喃道:“可是我不甘心。”

他摸了摸潮润的墓碑,上面泛起星星点点的露水,沾湿了他的手指。

“老规矩,”他从兜里摸出一枚硬币:“一局定生死,怎么样?”

他把硬币举到自己和墓碑之间,煞有介事地:“字朝上,我回去就跟她解约,再不见她;花朝上,我就……”他心里忽然翻起一阵陌生的紧张,舔了舔嘴唇,道:“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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