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房间的祝瑶,小心翼翼地展开了好朋友姜欣月的信,先看了看落款的日期,是9月上旬就写完的!看来镇上的邮差还真是十天半个月才送一回呢。
接着再从头看起,越看小脸蛋上的快乐就越多,姜欣月小姑娘半点也没有跟从前最好的朋友生分,在信里头写了无数次的想念,又事无巨细地说了自己最近的生活,分享快乐的,也倾诉只有两个人才能听懂的小苦恼,最后还懊恼到,自己怎么没有早一步想到可以写信呢!
打电话太贵了,接电话好像也要钱,姜欣月考虑到祝家的情况,每次都不敢多说,说以后能写信了,她会常常给好朋友写信的,也请祝瑶一定要多给她寄信。
看到末尾的时候,猛地从信纸里掉出了一张折叠得方方正正的红票子,一百块。
姜同学小心翼翼地写道:瑶瑶,我不知道钱放信封里安不安全,你下次回信跟我说有没有收到一百块钱哦。这个钱是我的0花钱,给你花,你买什么都行。你缺钱吗?如果缺的话,跟我说呀,我还zǎn了不少呢,都可以给你。
祝瑶看完之后眼睛红得像兔子,她的好朋友真的太好了!呜呜呜……
确认能够通信后,祝瑶也半点不吝啬笔墨了,咔咔咔地写了十几页回信,把自己的学习生活,还有爷爷开的早餐铺子都写了进去,又着重介绍了一下盛意,请好朋友放心,她现在生活得很好,虽然再也不可能像从前一样穿很贵很漂亮的衣服鞋子,上各种兴趣班,但基本的生活是没有问题的,农村比起城里来很落后,条件也很差,但也充满了各种乐趣。
100块钱祝瑶决定寄回给闺蜜,她并没有用处,爷爷很宠她,经常会给零花钱,虽然不多,但也够用了,毕竟农村里没有步行街,小卖铺里连巧克力都不卖,大都是一两毛的零嘴辣条,她都不怎么爱吃,花钱的渠道几乎是没有。
写完后,郑重地装进信封里,等来一个星期六,叫上盛意一起去赶集寄信,一个人走路去她是不敢的,路上的那块坟地就够她吓破胆了。
盛意没有拒绝,只是去的时候多了一个跟屁虫盛凯。
盛凯对于赶集的首要目的很有些兴趣:“祝瑶,你也有笔友吗?好洋气!”
“月月不是我的笔友,她是我最好的朋友!”祝瑶认真道。
盛凯可没看过祝瑶的相册,对姜欣月这名字完全没有任何联想,只能哦哦两声,没一会猛地窜到了路边小树林子里:“桃金娘熟了!龙哥,祝瑶,快来!”
祝瑶一下就抓住盛意的衣摆,这个小树林紧紧挨着坟地,她有点不太敢进去,盛意瞬间哭笑不得,伸出手掌:“抓手,等下衣服都给我扯坏。”
祝瑶赶紧照做,两人手牵手过去一看,一个点头一人新奇,又是刚回村的城里娃没见过的东西,一大株长得很是茂盛的桃金娘树,上头缀满了果实,有红到发黑的,红得恰到好处的,刚刚染上绯红的,还有青色的,是圆滚滚的米锥模样,区别是它多了一圈的小耳朵。
盛凯已经上手了,一手一个摘了就送嘴里。
盛意还给科普:“这个叫桃金娘,你以前大概没吃过。”
这玩意不容易运输,而且采摘也费功夫,除了农村人会当成不要钱的野果子稀罕,城里几乎不会有人卖,费劲巴拉还损耗大,不划算。
“没有。”祝瑶点点头,第一次见。
盛意伸手摘了两个:“这种红到发黑的最甜,带小耳朵的那一圈别吃,其他直接塞嘴里就行,很甜。”
“我看看就好了。”祝瑶接了拿在手里仔细瞧,但不吃,她的习惯还是没改,水果食物不洗就不入口。
盛意已经习惯并尊重,盛凯却还试图说服:“它就长在树上,又不挨着地,露水雨水还给经常洗澡呢,特别干净的!”
“嗯嗯,你吃吧。”祝瑶不为所动,把手里的果子揣口袋里去,准备回家洗了再尝。
盛意一下笑了出来,又让盛凯赶紧摘几个得了,赶紧出去吧,没看祝瑶都吓得不断挤他了吗?
小树林子里也有坟墓。
没一会,三个人走了出来,没了茂密的树荫,重新沐浴到阳光的祝瑶放心了,终于肯松开盛意的手了。
盛凯吃了一把果子仍然不过瘾,“龙哥,国庆放假的时候,我们去山里摘桃金娘?摘一大篮子回来,能吃一个礼拜!”
“去。”盛意立刻同意了,“我三哥也要去的,还有航哥他们一起,到时候都喊一下。”
盛凯也跟着补充:“超楠姐也喊一下,她最喜欢吃这个。”
“但是她妈估计不让她去。”盛意道。
盛超楠的妈妈个性很强势,上工地干活比不少男人还厉害,力气也大,生个闺女取的名字也是霸道尽显,还是家里的一言堂,对女儿的学业更是抓得很紧,尤其盛超楠上了初中后,邻里经常听到她教训女儿要认真读书写作业的话。
盛凯点点头:“她妈恨不得她一天24个小时都看书。”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