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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找到证据了(1 / 3)

“让齐藤拿到录像带后,就在家满宝公司的董事长办公室等着,我马上就去。”青木松吩咐道。

“是!”

吩咐完后,青木松又仔细的勘察了监视摄像机,没发现什么,但却让鉴识科的刑事过来,看看能不能在上面采集到指纹。

随后,青木松也没第一时间就去家满宝董事长办公室,而是又下了楼,去了案发现场。

他刚刚还是有些遗漏,这个案子他没想起来,所以刚刚看到现场的时候,以为是有人推下去的铁材,没特别注意仔细勘察,只是让鉴识科的兴衰看看能不能从上面提取指纹。

可在刚刚勘察完的两幢大楼的楼顶留下的痕迹表明,对方不是用手将铁材推下去的,而是利用钓鱼线之类的东西绑在铁材上,利用监控摄像机左右转动的力量,让钓鱼线拉动铁材,让铁材失去平衡,从而掉了下来。

毛利大叔来到案发现场的速度非常快,虽说毛利大叔在推理上有些垃,但在保护案发现场这事上,除了有主角光环的柯南外,其他人都能防的住,做得非常不错。

确保了藤井先生被害后,凶手没有靠近案发现场的机会。

监视摄像机上没有钓鱼线之类的东西,红色大楼的楼顶也没有。

如此一来,这根对看破犯罪手法非常重要的线索,就只有两个去处:第一随着铁材落到了案发现场,第二被凶手提前警方一步将其收回。

青木松下楼重新来到案发现场来,就是为了排除一個选项,让警员们在红色大楼四周都仔细查找了一遍后,青木松确定那根钓鱼线之类的细线没有掉落在案发现场,那肯定是被凶手提前收回了。

按照柯学定律,这根钓鱼线之类的细线八成还在凶手的衣兜里。

霓虹准备学习了不少西方先进思想,比如“人权”,所以警方破案的时候不太怎么喜欢搜身。

这也造成了不少凶手觉得凶器之类的东西放在其他地方都不保险,容易被警方搜查出来,放在身上才是最安全的,没有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警方是不会搜身的。

除此之外,经过第二次的仔细勘察,青木松还发现了一点,那就是那根掉下来把藤井先生砸死的铁材,材质不是不锈钢,而是那种看上去外面有点生锈显得锈黄锈黄的钢铁。

换句话说,就是细线在拉铁材的时候,因为摩擦的原因,铁材上又有锈,细线摩擦的痕迹,只要仔细观察,还是很明显的。

青木松连忙让拍照的警员过来,将这个痕迹拍下来,随后才走出案发现场。

走出小巷,抬头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辆特别醒目的货车,货车车厢外表用花花绿绿的颜色写着家满宝公司的大名,然后最醒目的就是占据了货车外表几乎四分之三大小的一只大鱼。

“这辆车就是之前中山社长让开走的清洁车吗?”青木松问道。

“是的,刚刚警部您发话后,他们又把车开回来了。”旁边的一个刑事回答道。

已知中山社长有九成都是凶手,那么他在案发后做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是在消灭证据。

所以哪怕这辆清洁车离藤井先生死亡的小巷有一条马路之隔,看上去清洁车不可能是杀死对方的凶器,但青木松还是要对方把车给重新开回来,并且亲自上前去查看一番。

此时此刻清洁车里没人,货车门都被锁上了。

青木松没立马叫家满宝公司的员工来看门,而是先打量了这辆货车一圈,和这个型号的其他货车都是一样的,区别就是外表不一样,没有家满宝公司的logo。

不过经过青木松的仔细观察,他还是发现了一点不一样的地方——这辆清洁车上面画着的鱼的图案,在鱼眼睛的位子,不是画,而是一面圆镜子。

众所周知,镜子除了照脸外,还有反射光的能力。

凶案现场的镜子,作用肯定是后者。

青木松转过身去,背对着镜子,然后朝四周看去——正对着的就是藤井先生死亡的小巷,斜对着的是红色大楼,红色大楼正对着的这一面有玻璃。

见状,青木松眯了眯眼睛,他已经知道完整的作案手法了!

只要利用望远镜之类的东西,就能看到这个“鱼眼睛”,然后利用“鱼眼睛”看到小巷内的情况。

待藤井先生走到小巷里,看到地上躺着自己之前遗失的口琴,都会下意识的弯下腰,或者是蹲下去捡,而这个时候只要凶手按下了监控摄像机的按钮,让它旋转起来,就能让楼顶的铁材砸下来,砸到正在捡口琴的藤井先生头上。

但知道了完整的作案手法,青木松还不能立马将中山社长抓捕归案。

因为从理论上讲,这个手法,只要有监控摄像机遥控器的人,都能完成,中山社长完全可以狡辩,说遥控器被人偷了。

所以哪怕之前中山社长做了那么多小动作,也只是有嫌疑而已,还没有能完全锤死他的铁证。

还得让对方,将证据,“交”出来才行。

想到这里,青木松抬脚朝着红色大楼走去,然后直奔一楼入口的接待室,询问了管理员几个问题后,才去了二楼的家满宝董事长办公室。

青木松走进去后,毛利小五郎就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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