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港岛,深水布,石狭尾邨,某筒子楼。
“呼~”林兮猛然惊醒,他好像做了一个噩梦,梦里面自己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砸死……等等。
“啊,我已经死过一次了啊。”他有些怅然的看着眼前墙皮随着震颤开始脱落的墙壁,听着隔壁房间传来的喘息与呻吟声,砰的一脚踹上去。
“妮mua的大头,大清早的没完没了?”
墙壁更加剧烈一些,大约几十秒后,一切戛然而止。
“家徒四壁、整个房间只有不到二十平米,除了一张床什么都没有,穿越,呵,还真是有够恶劣的啊。”
林兮闭眼揉了揉眼眶,然后有些疲惫的从床上爬起来,换上衣服带着牙缸和牙刷走出门。
这是一個四层的破旧筒子楼,他的前身租在一楼最靠近门口的房间,洗漱、用水全部都靠院子里的水龙头。
眼下刚刚六点多,鉴于这栋筒子楼里住的基本上不是夜晚工作的女人就是不务正业的小混混,这个时间根本没人来跟他抢水龙头用。
“哗啦啦”林兮伸手拧开水龙头涮了涮牙缸和水龙头,再接满水后开始刷牙。
牙还没刷完,隔壁房间的门就被打开,一个穿着红色睡衣、带着浓妆的女人撩着长发边走边抱怨道:“接你这单,我可真是亏大了。”
“我爽了,阿红难道你不爽吗?”身材干瘦、脑袋却明显有些偏大的男人也跟在后面走出来,打了个哈欠,然后猥琐的笑道。
“切!”阿红啐了一口,走到林兮身后。
“红姐,你先来。”林兮一边刷牙一边让出位置,他这辈子也才二十六岁,眼前的阿红都二十九了,低头不见抬头见,叫声红姐总没错。
阿红笑吟吟上前,慢条斯理的冲洗了一下手掌、脸颊,漱口后,睡衣前襟垂下,酥胸半露,打着哈欠道:“还是我们家兮仔心疼我。”
林兮漠然,经过几天的相处,他已经能够很好的利用前身总结出来的经验——完全无视调戏自己的那些女人。
阿红自讨了没趣,倒也不气,翻了个白眼后,噔噔噔的走上铁制的楼梯。
林兮没有理会上楼的阿红,漱漱口之后,洗了把脸转身正要回屋,大头挤眉弄眼的凑过来,“兮仔,我要有你的长相和身材,早就爽透了。”
“死大头,大清早的扰人清梦。”林兮竖起中指,“明天如果你再大早上折腾,我就告诉她们你得了花柳病。”
“别别别。”大头连忙求饶,“兮仔,你知道我就这么点爱好。”
“行了,你到底有什么事,说吧。”林兮懒得和他扯皮,大头在这附近算是‘小有名望了,敢打敢拼,在寻常闲汉面前耀武扬威那是没问题的,折腾了一晚上,大早上没事不会跑过来闲扯淡。
这也是为什么大头长得如此之丑,还能夜夜笙歌的原因。
“兮仔,你这突然间说要找份正经工作。”大头正了正色,“一没学历,二没手艺,难道你去卖鱼丸吗?这年头,不出来”
“行了。”林兮面露烦躁之色,这事是他能选择的吗?
前身七岁父母双亡,到如今二十六,可以说前半生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之所以洗心革面,当然不是为了去卖鱼丸。
一方面是因为他确实倦了在酒吧、KTV给人家看门的日子,另一方面是因为他酒后睡了一个有钱人的情人,那个有钱人人送外号陈老板,是梦丽园的大老板,他是梦丽园的安保人员,总之一切都稀里糊涂吧。
也不知道那边有没有发现这件事,不过想来陈老板应该还没注意到他,要是早就暴露了,他一个游手好闲的穷鬼,哪里有活命的道理。
前身急流勇退,不再厮混,而是断绝那些狐朋狗友只是第一步,正要进行下一步:拜师鹰爪门的时候,林兮源自于前世的记忆苏醒了。
索性前身一向独来独往,唯一的好友就只有眼前的大头,其他多数都靠不住,真要是那位有钱人陈老板想为难他,那些朋友第一个站出来卖掉他。
在江湖上混,朋友嘛,就是出来卖的,呸,用来出卖的。
“兮仔……”大头讷讷的看着有些陌生的林兮,他这段时间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烦躁的好友。
“呼~”林兮意识到自己有些神经紧张了,深呼吸一下,道:“不好意思,大头,我这两天心情不太好。”
“没事。”大头笑笑,由衷道:“咱们兄弟没必要,你既然不想回来,我也不勉强你,只要有我大头活着一天,就一定有你兮仔一饭碗吃。”
“……我去返工。”林兮看着大头真挚的目光,沉默了一会,转身匆忙离去。
一个小时后,福荣街,鹰爪门武道馆。
周边杂乱不一的建筑,衬托的武道馆异常恢弘,四层高的小楼,占地面积足有两百平米,黑褐色构成的建筑主体以华夏古代楼阁为风格建成,门前一左一右两只展翅雄鹰雕像相当吸睛,鎏金字样的招牌上书三个大字:
【鹰爪门】
走上门前的台阶,一个宽阔的门框出现在面前——压根就没有门,人家有绝对的自信不需要‘门’这种开关,想必也不会有贼人上门行偷盗之事。
林兮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