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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蹴鞠盛会(一)(1 / 2)

沈沅知道,自从自己身负秘密,她爹就有些担心,如若知道让他知道自己的同僚谢大人曾私下查过她,她爹怕是晚上都睡不安生了。

“有期!吃了吗?我说的没错吧,这里……咦?这位是?”

来人身着与谢大人同样颜色的官服,一进来眼神就在他们二人之间不停徘徊。

谢回对沈沅微微点头,就招呼周仲安离开,“同僚的女儿,走吧。”

周仲安还没反应过来,他还在想沈沅是哪位大人的女儿,又为何跟谢回在此处见面?“去哪儿?不吃了?”

“我已经吃完了。你不是说第四起纵火案有目击者?再问一次。”谢回说话的功夫,人已经走到门边了,周仲安无法,只得对沈沅拱了拱手算作打招呼,就追着谢回离开。

“有期,怎么回事儿啊?”

“什么怎么回事儿?”

“跟我装糊涂?”周仲安冷哼一声,“你什么时候跟姑娘走得那般近过?还说什么同僚的女儿,你跟你大理寺的同僚才共事几天,连人家闺女都认识了?几天不见你出息了啊。”

谢回无奈,“那姑娘才十四岁。”

谢回知道,他今天如果不解释清楚,都不用明天,今日晚些时候,周仲安就会出现在家里,对他母亲把今日这件事添油加醋说一遍,今天这事儿经过周仲安的嘴,明天他母亲就得开始准备聘礼。

谁知周仲安听到这话,反而惊呼一声,“你还说没关系?!你连人家十四岁都知道。谢有期啊谢有期,往日我真是看错你了。”

“苏大人若是知道自己的下属如此关心他人,一定很欣慰吧。”

周仲安顿时语塞,“得得得,我不说了行吧!”

谢回所说的苏大人就是现任京兆尹,同时也是周仲安父亲的好友,周仲安但凡有一点点不好好当值的地方被苏大人知道,他就得在他父亲那儿告他一状。

沈沅在谢回离开后,长长呼了一口气,恰好桌上的菜也吃得差不多了,她就打算打道回府了。

回家路上,沈沅对白芷说:“白芷,今日之事回家之后谁都不要说。”

“是,姑娘。”

上回在大理寺只是匆匆一瞥,今日她才算是真正看清了他爹嘴里芝兰玉树的谢大人长什么样子。

原来上天真的不怎么公平,给他一个顶好的家世该不够,还要给一张顶好的脸,颜色难看的官服穿在他身上看起来都要比别人的鲜亮些。

“姑娘为何叹气?”

沈沅这才意识到,自己想着想着竟不自觉叹了一口气,“无事,随口叹叹。”

接下来的日子,沈沅除了跟嫂子学习如何算账管家,就是回屋看上回买回来的传奇。

这本怜香记写的是两名漂亮的女子被迫嫁给了一个丑陋的富商,两人都不喜痴肥丑陋的丈夫,开始时两人想的都是如何离开,当然迫于富商的权势,两人用尽了手段还是只能被困于后宅,两个可怜的女子竟在这个过程中惺惺相惜了起来。

后来这富商在一次外出买卖时遭遇了劫匪竟然被杀了,在这之后富商家里的这两位夫人站了出来主持大局,不仅如此还将家里的生意做得更好了,两人还一起收养了旁支的孤儿,一家人幸福圆满。

沈沅一开始并没有想到如今京城中最流行的传奇是这样的故事,也不知才子佳人的故事是否已经过时了。

转眼间就到了四月,身上的衣衫又减了一层,近日沈沅几乎闭门不出,还是她爹提醒,她才想起来还有蹴鞠赛的事情。

比赛定在四月初六,在城南防城司的校场内举行,校场之前做演武用,因此四面都有看台,全部坐满能容纳上千人,正好方便观看比赛。

本朝蹴鞠赛每队12人,其中包括一位守门员,比赛规则其实很简单,队员们要想办法把球踢进对方的球门,同时也要守好自家的球门,比赛分上下半场,两刻钟为一个半场,之后休息一炷香时间,再进行下半场,最后比赛结束时,哪个队伍进球多,哪个队伍就胜利。

初六,晴空万里,沈沅起床时还打着哈欠,坐在梳妆台前由着青黛摆弄自己。

“姑娘,今日还梳上回的飞仙髻可好?”

沈沅眼皮都没掀一下,“好呢。”

梳完头发,青黛又给沈沅描了眉涂了口脂。

“姑娘气色好,不用涂粉,这样就正好。”

沈沅肤色白里透红,用了脂粉反而遮盖住了原本的好气色,只用了一点点口脂轻轻点在唇上,便是锦上添花了。

“满满今日真漂亮。”

“嫂子也漂亮!”沈沅弯了弯眼睛,她以往从没这般打扮过,顾忌嘴上的口脂,连笑都小心了些。

只是后面沈沅又跟嫂子一块儿用了早膳,嘴上的口脂两口就没了,出门前还让青黛又补了一回。

今日的蹴鞠赛,就是皇上皇后也会到场,所以朝中的各位大臣自然也会随同,不过早上仍旧要到衙门点了卯才行,因此沈沅并不跟她爹一块儿走。

马车在离校场老远的地方就停住了,当然停住的也不止她家的马车,沈沅下车一看,前头或奢华或简单的各式马车堵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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