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晨,阳光斜斜倾洒在窗棂上,屋外的鸟儿正叽叽喳喳地叫唤。
一夜好眠的杜兰月伸了个懒腰,环顾四周,古朴的桌椅泛着幽深的光泽……猛地一惊!昨日不是自己的大婚之夜?自己竟然睡过去了?低头瞧了一眼,身上还是昨日的绿色吉服,头上沉重的发冠倒是被摘下来了,难道昨夜那帅的人神共愤的哥们儿,竟然是自己的丈夫?
艾玛,这都走了什么狗屎运,不过自己个儿头一天晚上的表现就超出预期,也不知道会不会惹人怀疑,她的这番操作,真的是太不拘小节了!若是被自家娘亲知道,又是一番腥风血雨。
没等她想出个所以然,门便被打开了。
何二郎进门之时,便见自家新妇呆愣在床上,感念她初来自家,肯定有很多方面不适应,之前杜家可都是有丫鬟伺候的。
“娘子,你醒了?先梳洗一下,待会儿该去堂屋给爹娘敬茶了。”
果然是昨日那个美男子。杜兰月心下百转千回,听对方的语气,并没有责怪自己的意思,要么是这人生性凉薄,要么是这人城府极深,否则洞房花烛夜,温香软玉在侧还能坐怀不乱是个狠人!
收起心思,打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开始应付,“是,相公,我这就洗漱。”
说完,便看着对方不动作了。何二郎闻琴知雅意,知晓她这是要换衣服,便点了头赶紧退出去。
杜兰月松了口气,换了一身玫红色窄袖襦裙,为免太过张扬,崔氏给她准备的都是细棉布,纵然如此,放在何家一众人眼里,也是极好的料子了。
何家老两口笑吟吟地看着跪在身边的金童玉女,心里美得很,心道果然是天作之合,看起来就养眼的很。
连忙喝了一口茶,将他们给扶起来,“赶紧起来,三月天虽然也快暖和了,可地上还是凉。来,老二媳妇,这是我和你阿爹给你的,收着吧。”
杜兰月心中不由地一动,这便宜丈夫的家人还真是不错,怪不得阿娘说她婆家都是厚道人。心里高兴,面上的笑容便更盛,“谢谢阿爹阿娘。”
转身便对着一众人开始认起亲来,大嫂方氏身材丰腴,肤色有些黝黑,眉眼开阔,看起来倒不是个刻薄的。
何大郎是个二十几岁的汉子,古铜色的肌肤,也是一样的剑眉挺立,面相十分憨厚。何三郎则是个十四岁的少年,相貌也挺俊俏,但比何二郎还是差了些。
至于十岁的何珍娘,昨日已经见过,此刻正俏生生地站在那里,对着她抿嘴笑。
杜兰月上前一一见过,并递上自己带的礼物,都是清一水的绣花鞋垫,外加一个十分精巧的银馃子。单单这馃子就值半钱银子了,何家众人暗地里咂舌,这老二媳妇也太过大方了些。
老两口示意他们都收下,这毕竟是人家的一番心意,想来都是花了心思的。
见大伙儿欢喜,杜兰月暗自吐了一口气,为自家阿娘点赞!准备礼物还得看崔氏的。
至于那鞋垫,根本就不是她绣的,原主估计也不擅长这个,崔氏更是不指望她,大手一挥,将设计刺绣的活儿全给大包大揽过去,带着丫鬟小荷日夜赶工,将她这一年的手帕全都给包圆了。为避免她露馅儿,同时又做了些没有绣名字的,也好送给夫家众人。
做完这些,杜兰月又想起阿娘的吩咐,赶紧跟着大嫂去了厨房,打算给全家人做顿早饭。
何二郎看着她今日的表现,也觉得可圈可点,可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些刻意讨好,倒是不符合传言中的恣意妄为了。要么是伪装的太好,要么是新环境不适应,还未露出本来面目。只是,若永远都这么装下去,他还是挺满意的。
“大嫂,不知道大伙儿也什么忌口?早饭惯常都吃些什么?”
方氏过来厨房,本就是婆母的主意,道这老二媳妇是家里的娇娇女,肯定是不会干厨下的事务,她作为长嫂,自然要指点一番。
因着婆母偏心,方氏也不是没有意见。但一句长嫂如母,加上何家的传家玉镯可是被婆母给了自己,二弟妹出手大方,方才,自家两个娃儿也被塞了银馃子,这一来一回,他们大房竟然得白得了二两银子!
啊呦,这简直是财神奶奶,别说是帮忙做顿饭了,就算是给她做顿饭吃,也没啥难度。
“早饭简单,熬点稀粥,切点儿咸菜就成。咱们一日吃三顿,早晚两顿都是稀的,晌午倒是可以做些干饭吃,不过要拌着南瓜、地瓜或者是野菜。粮食不多,还是要节省着点儿吃。”
方氏是个利索的,边说边将灶上的锅子给刷洗了。边说还边观察对方的神色。不管弟妹以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儿的,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总不能还是同原先那般,吃香的喝辣的,他们家底儿薄,可不够她折腾的。
好在,杜兰月不是真正的原主,十指不沾阳春水。不论是在国外读书还是在国内创业,没点儿吃苦耐劳的精神还真不行。对于大嫂的话也很理解,毕竟何家只是普通农家,一日三顿都算是条件不错了,何况还要养个读书人。
“大嫂,我晓得。以往真是辛苦你和大哥了,相公要读书,底下还有弟弟妹妹,加上你们还有大丫和牛娃,真真是不容易。你放心,我既然嫁与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