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大家没什么想法,这事又碍不着毅王。
军事学院的学子这一个月过得是要生要死,吃的是粗粮大饼,想要吃肉,只能自己去狩猎,每天要绕城跑半圈,中间还有几天,大家还给矿场押送了两波粮草,教官还带他们去草原边缘去追击搜索瓦刺残兵。
还在冀州兵营和许副将手下的兵对抗过,十战八败,其中一胜是徐衔蝉,另外一胜是霍永安。
这个混血小殿下自从进入军事学院后,就混得如鱼得水,而且各种兵法、训练吸收神速,比起他的读书效率,霍永安显然更具有军事才能。
当时霍瑾瑜知道后,赏了霍永安一把金刀,当做她差点误人子弟的歉礼。
自从来到冀州后,霍永安没忘他的“衣锦还乡”,再打听到鞑靼俘虏被关在什么地方后,就开始策划一个威风的出场。
虽然学院的一些学子对于霍永安的混血身份仍然有些歧视,但是在外敌面前,大家还是同仇敌忾的,在听到霍永安的想法后,众人积极献策。
身为他们景朝的小殿下,衣锦还乡当然要搞起牌面,气势阵仗都要有,功成名就,佳人在侧,笑看疯狗。
对于阵仗,大家也没有其他想法,到时候他们这群学子可以如来时那样,衣服不必相似,但是要精神,然后穿着红披风,跟在霍永安身后。
他们一群给达官显贵子弟,难道还不够有面了吗?
“没错,就这样。”霍永安兴奋地拍手,然后就有些纠结道:“可是佳人在哪里呢?”
众人一听“佳人”二字,下意识换算成“女人”,然后目光不自觉地看向两手环臂,斜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