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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十日之期(2 / 2)

窃名册,双手呈上。

何大人受了,当即判下,陆梅梅以十日之期,尽数归还。

夏侯子安也暗暗吁气,不牵连到他最好,赶忙去给陆梅梅使眼色,先认下,回头再让爹想办法。

陆梅梅气若游丝,衙役抓起她被染了血的手指,画了押。

当然,何大人为防犯人逃跑,把陆梅梅收入牢中看押,待她的家人把赃物尽数归还给云氏,再放回家。

陆梅梅被架走了,路过云氏时,她停了一下,眼神凶狠,似乎在质问云氏:是你设的局,你是故意的。

云氏以手掩鼻,作嫌恶状,一双美目,只似有意似无意的,扫了狼狈的陆梅梅一眼,不忘提醒,“陆娘子,十日之期,可别忘了。”

说罢,云氏不再理她,向何大人施了一礼作谢,带着自己的人,退出了大堂。

夏侯子安不知道是怎么回的家,手里拿着那份判书,以及失窃名册。

才瞄一眼,哦天啦噜,就是把家掘地三尺,也凑不出那名册上的东西。

进的家门,便见到夏侯文渊,己立在廊檐下,他急忙上前,把那判书呈给夏侯文渊。

“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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