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大道紧挨着海港,因大路尽头的高大灯塔而得名。这里来往的也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船东、船长、水手、掮客,以及怀揣着发财梦来这里碰运气的人,还有一些讨生活的穷人。
因此,这条街也是个鱼龙混杂之地,王公贵族与乞丐会同时出现。
天一黑,没有路灯的街道就昏暗起来,只有路旁人家和商铺里散射出来的光线能给眼睛一点助力。小半年时间在海上漂泊,缺少蔬菜瓜果,维生素严重缺乏,水手们的夜视能力都不太好,闵悉和云霁也不例外。
不过眼睛不好使,听力就格外敏锐一些,他们能听到黑暗中传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吹牛的、谩骂的、调情的、大笑的、哭闹的……真正是人生百态。
闵悉忍不住感慨一声:“这就是人间烟火气。”
云霁听到这句话,不由得对他侧目多看了一眼,因为闵悉恰好就说出了他心中所想。
雷斯将他们领到了一个不起眼的门脸前,外面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招牌都有些歪斜,看起来就跟水手们的气质非常贴切:放浪形骸,不拘小节。
一进门,闵悉和云霁差点没被烟草、酒精、体臭混合的污浊空气给呛得退出去。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扭头,相视苦笑一下,然后深吸一口清新空气,这才鼓起勇气走进门内。
里面别有洞天,空间非常大,人声鼎沸,人们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吹牛打屁,说到高兴处,还站在桌子上和凳子上手舞足蹈。
雷斯已经到了酒吧前台,正在跟一个胡须把脸遮了大半的大汉大声寒暄,互相拍肩,看得出来两人的交情非常不错。
顺着雷斯的手,那个叼着烟斗的大胡子朝闵悉二人看来。雷斯朝他俩招手,二人快步越过人群过去,他们没注意到,从他俩进来,屋子里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视线也陆续朝他们聚拢了过来。毕竟这里的亚洲人可是相当稀罕的。
雷斯朝大胡子介绍说:“他们就是我们在海上救了的中国人,闵和云。这位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老桑维斯,他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闵悉和云霁赶紧行礼:“桑维斯先生,您好!”
桑维斯拿下烟斗,说:“葡语说得不错。远来的朋友你们喝点什么?我请客。”
闵悉想了想,说:“谢谢,给我们来一杯啤酒吧。”
桑维斯哈哈大笑起来:“我们这里的啤酒是全欧洲最好的,有眼光!”说完拿出两个木杯,倒了两大杯啤酒。
“谢谢先生!”闵悉和云霁也没有推辞,端起来喝了一口,“好酒!”
桑维斯的眼睛里闪着光,显然非常满意,问:“你们中国可有啤酒?”
闵悉摇头:“没有,我们中国人都喝米酒、高粱酒。”
这可跟欧洲的啤酒和果酒不太一样,桑维斯两眼放光:“味道比起啤酒怎么样?”
闵悉想了想,说:“各有千秋,我更喜欢啤酒的口感。”这不算撒谎,他本来也就只喝一点啤酒,不喝白酒。
桑维斯对这个答案相当满意,这小老外都爱他的啤酒,看来他的啤酒果然是最好的。
桑维斯哈哈大笑:“雷斯说你们没有住处,这样吧,我这阁楼还空着,给你俩住,一个月收你们300瑞斯,不包吃,怎么样?”
闵悉连忙答应下来:“好,非常感谢您的相助。”
就这样,闵悉和云霁在拂朗机的里斯本找到了落脚之处。
他们的房间是二楼之上的阁楼,人进去之后,只在房顶相夹的地方才能站直身体,别的地方需要弯着腰才能不碰到房顶。里面没有床,只能席地而卧,但这已经比在船上的条件好太多了,因为这里有一扇窗户,透过窗户,他们可以呼吸新鲜空气,看到星星,据说白天的时候还能看到海。
闵悉和云霁接过酒馆仆人小迭戈送来的毛毯,席地而卧,两人合盖着一床毛毯,相拥着睡了这小半年来最安稳香甜的一觉。
他们抵达里斯本的时候,正值二月底,已经到了冬天的尾巴,夜间温度约莫在十度左右,还是有点冷的。
两人并无太多铺盖,地上就铺了一些掉光了毛的羊皮,只能隔绝潮气,身上盖着一张硬邦邦的毯子,还有一股难以言状的怪味,两人都不敢把毯子拉得太高,因为闻着实在难以忍受,这毯子起不到太多的御寒作用。
到了半夜,寒意从海上升腾而起,笼向整个城市,睡梦中的闵悉和云霁都下意识地抱紧了身边唯一的热源。
长久以来的疲惫让他们一夜好眠,直到天光大亮,云霁才被刺目的晨光唤醒。他睁开眼,看见了一个陌生的屋顶,他愣了三秒,才想起来自己身处何地,他现在已经在拂朗机的都城了,闵悉说它好像是叫里斯本?对了,闵悉呢?
腰上忽然一紧,他赶紧低头,脸颊碰到了一个脑袋。
他反应过来,闵悉在自己怀里呢,他像个小孩一样偎在自己怀里,腿还勾着自己的腿,而自己手臂,也正圈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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