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说笑的时候,小霸王已经快速地将半碗面条吃完了,还把食盆舔得干干净净。吃完了,凑过来嗅了嗅闵悉的手,一点都不怕生。
“它是不是没吃饱?这么点儿大,这么能吃吗?”闵悉抱起小家伙放到腿上,伸手摸了摸它圆滚滚的肚子,它也不挣扎。
“真是条好狗!”闵悉说。
云霁说:“好了,给它放下吧,别老抱它,它身上肯定有跳蚤,你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不会吧!”闵悉赶紧将小狗放下。
云霁叹气:“欧洲人身上都是跳蚤,更何况是狗呢!”
闵悉听他这么说,竟找不到可以反驳的话。
闵悉赶紧去洗澡换衣服,看来小狗子虽然可爱,也不能多抱,以后顶多只能摸摸头了。
小霸王真的招财,它来家的第二天,就有客人上门来订餐了。
小家伙能吃爱睡,也特别亲人,睡醒了之后就哼哧哼哧满屋子找人,等找到人了,就跟在你身后,亦步亦趋的,似乎知道以后他们就是它的主人了。
有了这个小家伙,闵悉和云霁的生活也多了不少乐趣。不过云霁似乎并不太待见这小家伙,他从不用手去摸它,只是用脚去碰它,不是用脚尖勾起它的肚子,就是在它屁股上轻轻踢一下。
小霸王也不记仇,依旧哼哧哼哧迈着四条小短腿跟在他屁股后头跑着。当然,这是在看不到闵悉身影的时候,有闵悉在,它第一选择还是闵悉。
闵悉也特别喜欢这小家伙,虽然不抱它了,但只要有空,就喜欢撸它、逗它玩。
这大概就是云霁不喜欢它的缘故,博取了太多闵悉的关注,占用了闵悉太多时间。
男爵带着朋友过来吃饭,看到小霸王,惊奇地说:“这小狗是哪里来的?”
闵悉说:“村里的老人送的。说是送给我看家护院的,我觉得挺好,就留下了。”
男爵抓起小狗的后颈脖,仔细看了看,说:“这是一条纯正的佩尔狄克罗,上好的猎犬。”说着他从地上捡起一根棍子,在小狗面前晃了一下,然后扔出去,拍了拍小狗,小狗果然奋力迈着小短腿,跑去把棍子给捡了回来。
这个操作把闵悉和云霁都看呆了,毕竟他们从来都没训过狗,也不知道这小霸王就是猎犬,它才不到两个月大吧,居然就会捡棍子了。
男爵得意地说:“看到没有,上好的服从性,都不用训,这狗就会懂得捡拾猎物。天生的猎犬,捕鱼也很厉害。要不,把它送给我好了,反正你们也不打猎。”
闵悉笑起来:“您都有那么多条猎犬了,还差我这一条?我养着小霸王是看家的。”知道小霸王这么优秀,他说什么不会让男爵带走它的。
自打云霁知道小霸王是猎犬之后,对它的态度便好了些,主动从闵悉那儿接过了给它喂饭的任务。小霸王本来就不排斥他,现在对他也更亲近了些。
迭戈知道他们养了小霸王的时候,开心得不行,他也喜欢狗,不过以前连自己肚子都吃不饱,哪能够养狗,现在有能力养狗了,可开着店也没法养,好在东家养了狗,他就多了新玩伴。
每次礼拜六晚上就过来了,霸着小霸王不肯放手,带着它到处玩,和小霸王说中国话。闵悉和云霁平时跟小霸王都是说中国话的,他们还有把小霸王带回中国的打算。
自打小霸王来了之后,店里的生意也渐渐好了起来,通常是每隔一两天就会有客人上门来订餐,有时候每天都有。
闵悉说狗旺财,云霁则觉得,这可能跟天气有关。毕竟春天来了,出城郊游踏青的人也多了起来,那些贵族们出来游玩,顺便在外面吃一顿好的,身心都愉悦了。毕竟三五雷亚尔对他们来说也并不算什么钱,只是平时不太愿意提前过来预订罢了。
需要预定才能吃上饭,这是一桌餐厅的劣势,不像中国饭店,什么时候想吃,随时过去就可以吃上。
预订也没有电话什么的,还得差人特意来跑一趟,太麻烦了。
闵悉和云霁分析完得出结论:这大概也是一桌餐厅生意冷清的缘故。毕竟里斯本不像伦敦,是有平替的。虽然闵悉做的饭菜花样更多,口味更好,如果不是很特别的日子,或者很特别的客人,他们恐怕不太乐意花这个时间来预订排队。
闵悉和云霁也接受这个现实,他们人力有限,靠做饭暴富是不可能了,也没有另开一家饭店跟中国饭店打擂台的打算,就开着这个一桌餐厅当姜太公吧,能赚多少算多少。
他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把好不容易寻来的作物种好,把买船的事给解决好。等解决好船的事,他们就要准备回国了。两人现在也明白,赚钱已经不是首要任务,因为开饭店赚得再多,也不可能凑得齐一艘船的钱,想买船,还是得走海上丝绸之路。
天气逐渐暖和起来,闵悉每天都要去看看自己播种下的花草和蔬菜,看到长出芽来,就特别有成就感。
后院的鸡舍栅栏也早就搭建好了,他们从集市和村里买的鸡鸭平时就放在这里圈养着,需要的时候就去杀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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