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看着就知是外地人,来自大城市的外地人。
红发男人挑剔地看了一圈店里环境,见卡其色木质纹理的桌子擦得很干净,没有留下发亮的油渍,铺着灰色瓷砖的地板也看不到什么灰尘垃圾,才稍稍放心地找了张桌子坐下。
另一个人年纪大一点,体型胖墩墩的,梳着发亮的油头,穿着一套灰色西装,上衣紧紧地贴着肚皮,显得很憋屈很不合身。只见他狗腿地站到年轻男人身边,谄媚地道:“方少,这小店太寒碜了,还都是些汤汤水水,我们要不去前边钟楼旁的饭店?我打听过了,里面的厨师水平还行,不至于入不了口。”
红发男人表情不太耐烦,“本少就想吃点汤汤水水,你有意见?”
“不敢不敢。”胖子讪讪地道:“您想吃啥都行。”
他朝李绣看过来,抬起下巴高高在上地道:“你这的招牌菜是什么?我们方少要在这里吃饭。”
李绣低下头,微微胆怯地介绍:“客人点得最多的是老友粉,酸辣口味,很开胃,其次是桂林米粉,偏辣的口吻。如果你们不吃辣,可以点猪脚粉,猪脚粉吃的人也不少,另外我们店里的汤全部是用新鲜大骨头熬出来的,喝起来很鲜香。”
从一开始说话磕磕绊绊,到现在勉强顺滑,她用了两年。
胖子不太满意,这些粉的食材听起来太廉价了,配不上大少爷的身价,他鄙夷道:“就这?你这开店的,就没有准备什么贵重点的食材吗?钱不是问题,你只管……”用最好的食材做。
“别嚷了,再嚷嚷给本少滚出去。”红发男人不客气地打断胖子,向他献殷勤他不讨厌,但献不到他心里去的殷勤就是烦人了,他都饿死了,哪还讲究那么多?
他是大少爷没错,但不至于架子大到宁愿挨饿也不吃一碗普通粉的程度。
想了想,道:“给本少先来一份老友粉,肉多加一份。”
自他被老头子发落到这片穷乡僻壤,他就没吃到过一顿可口的饭,要么太寡淡,要么太油腻,都快得厌食症了,现在迫切要吃点酸辣开胃的东西。
干服务行业,一天到晚笑脸就不能少,李绣笑着应了声,走进了半开放式厨房。
帮工是个年近50岁的大婶,弟弟李清帮她找的,手脚勤快,人也会来事,看李绣去煮粉,她则不动声色地给红发男人这桌上了热乎乎的茶水,再把瘪的那盒纸巾换成了新打开的纸巾。
别人可没这待遇,不过是看碟下菜。这年轻人都自称本少了,一定是什么富二代或者权二代,她不得伺候得周到点?不求有小费,只求对方一会别找麻烦。
茶不是什么好茶,只是普普通通的大麦茶,红发男人喝了一口,倒也不怎么嫌弃。能让他看得上的茶这些穷乡僻壤压根就没有,他难不成就不喝茶了?嘴里这茶至少麦香味够浓郁,热乎乎的,喝一口,胃感觉都舒畅了不少。
被呵斥了两次,胖子现在可不敢再随意出声,也不敢挨着他坐,寻了他后面的位置坐下,然后也要了碗老友粉,没有加肉。
他这当人助理的,吃的自是要比方致这大少爷差一丢才合情合理。
是的,红发男人是方致,以前留着一头闪亮亮的金发,后来审美变了,换上了灼眼的红发。
因为私生活太放荡,惹怒了自家老爷子,于是被下放到临县一个小工厂当副经理改造,什么时候性子收敛了,什么时候能回去。
普通人一辈子当不上什么经理,有钱人当个副经理却都是吃苦的一环,单从这点,就能看出有钱人同普通人之间隔着横跨不过去的阶级沟壑,仿若天与地的距离。
至于方致为什么在临县工厂当副经理,却出现在李绣所在的崇县,则是因为他听说崇县有不错的自然景观,一大片原生态的森林和各种岩洞,一时兴起,过来赏玩。
但他没想到这景观比他想象中更原生态,压根就没开发过,没有安全的路径,也没有什么保护措施,他身为大少爷,怎么会随意踏足危险的地方?
于是,在山脚下随便转了一小圈,就打道回府。路上饿了,停在这个小县城打算吃个饭。
喝了杯麦茶,闻着从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方致肚子里的馋虫忽然闹了起来。
他暗暗吞了口口水,透过大大的窗口看里面煮粉的李绣,心道南方女人,个子这么高还挺难得。
可惜太丑了,发型丑,衣服丑,眼镜丑,脸上的疤也丑。
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几个这么丑的女人。
好在收拾得还算干净,要不然,他定然不会在这里吃饭,面对这么丑的东西,容易没胃口。
没一会,李绣煮好了他的粉,她把粉放在窗台上,待帮工来端走,一抬眼,目光在空中和方致碰上。
方致眨了一下眼,怪哉,他怎么感觉这个丑八怪有点眼熟呢?
一定是错觉。
粉端了过来,他拿起一次性筷子,嗦了一筷子粉,酸味和辣味同时朝他袭来,酸笋的酸伴着一点西红柿的酸,不是很酸,刚刚好,辣味则是很正宗的辣,被油香中和成可口的香辣,汁水浸透米粉,滑嫩饱满有嚼劲。
只一口,味蕾就被俘虏了,肚子里的馋虫闹得更凶,催促他赶紧吃,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