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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色是一把刀(2 / 2)

不是给人看笑话的,新罗王好吃好喝,节衣缩食的招待自己,自己怎么滴也得打个一两个胜仗才好交代。

于是王岩也同意了新罗王的主意。

新罗王挑选了五千精兵和王岩一起出发去打平壤,自己则带着剩下的兵围困住汉城,让两城不能相互支援。

平壤的金贵可不是汉城陈胜那个脾气了。

平壤是古城,从商代起就有汉人居住并经营。也正因为如此,平壤的城区显得十分乱七八糟。反正半岛上也没有什么强敌,就算有强敌,投降就完了,又打不过。

自从金贵到了平壤之后,立即下狠茬子治理这里的军事,并征募了周边的百姓强化城防,修筑城墙和工事。

平壤的土著官僚对金贵的扰民措施颇有微词。

不过,金贵是抗匈英雄,又是李牧的副将,无论哪方面都很有些惹不起。

惹不起归惹不起,但并非毫无办法。

你横你官

大背景硬,我可以躲着你,不配合你甚至背后偷偷骂你,在角落画个圈圈诅咒你,这总可以吧?

但金贵是个粗人,他也想不到什么顺应民心之类的事,他就认准皇帝第一,李牧第二,他老三,剩下谁都不服气!我想干嘛就干嘛,你爱咋咋地!

也别说,平壤这种势力错综复杂的地方真就得金贵这样的人来整治。

一时间,平壤的破城墙修好了,各种军用设施也都建了起来,城内的官僚们见到金贵,不管真心还是假意,也都离老远就拱手赔笑打招呼。

哼!还有我治不了的地方?

金贵越发霸气自负起来。

但金贵有个男人的通病,就是离不开女人。因为军务紧急,且要长途跋涉,所以他来平壤并没有带侍妾来。

在平壤忙了几天,金贵总觉得差点啥。毕竟这地方太小,唯一的两家红楼里,姑娘们都是大妈级别的了,金贵对这些残花败柳根本提不起性趣。勉强发泄了几次,回味起来不是美好而是反胃,因此不再去。

一次,金贵在出城考察的时候路过一个村子,一个少女见一队威风凛凛的马队过来,慌忙钻进屋子,在进屋的时候,回眸看了带兵的金贵一眼。

就这一眼,差点把金贵的魂儿给勾了去。

因为这小姑娘太漂亮了,而且那双眼睛水汪汪就像会说话一样。

“嗯?民间居然有如此美貌的女子,快去问问是谁家的,婚配与否?”金贵对

自己的亲兵一摆头,正事儿也不办,只目不暂舍的看着那户房子。

亲兵很快就拉了那女孩儿出来。

“报告大将军,这女子还没嫁人呢!”

“好,好,没嫁人好。”

这时,女孩儿的爸妈从房里急匆匆跑出来,见到金贵威风凛凛的坐在马上,吓得连忙叩头,嘴里还不停的用本地语言说着什么。

金贵哪里还肯细听,顺手想从怀里摸银子当聘礼,谁知道他走时没带钱,身边的亲兵也都没有。

想了下,金贵把佩刀解了下来。

“我这把宝刀也值几百两银子,先送给老泰山当聘礼,你女儿我带走了!改天再好好办置几桌,热闹热闹!”金贵说完,把刀一递。

那老两口见对方以刀相示,以为要强抢,只吓得呆若木鸡,欲哭无泪。

而金贵则将女子抱上马,事儿也不办,直接掉头回平壤去了。

如果这女孩儿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儿,以后找个媒婆补上聘礼这事儿也就算了。甚至还能算个英雄爱美女的美谈,至少,女孩从此不用吃苦,父母也能跟着借借金贵的光过几年富足日子。

谁知这女孩儿偏偏不是普通民女,因为她早就许配给了当地姜姓大族的公子,金贵的亲兵说她没结婚,只不过人家还没过门儿而已。

金贵把女孩儿带回家,迫不及待的行了周公之礼。

等女孩儿的夫家找到平壤的郡守,说自己未婚妻被一伙儿军人给抢走了,有刀为证!

平壤

郡守拿过来一看,这不是金大将军的佩刀吗?

姜家也听说过金贵,但夺人妻子毕竟是大仇,姜家也不肯罢休。

金贵是大将军,但他不是皇上吧,就是天子犯法,还得和庶民同罪呢!你管不管?你管不了,我就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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