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了二十年,要了一个女人,爱过一个女人,我于柳若仙是浮云,小夜于我是流水,最终我还是孑然一身,有缘相识,无缘相伴,独看春花秋月,孤身走过寒来暑往。
自跟小夜回了一趟家乡之后,我再也没有回去,不是不想念,而是没有勇气,近乡情更怯,我何止是怯?
小时候,每次梦到家乡,我都会双手抱膝盖,独自在黑夜中哭,长大后,我不会再哭,但梦到家乡依然全身瑟瑟发抖,有好几次,我已经回到半路,但最终还是背道而驰。
我想念伊里婶的鸡蛋和桃花糕,我想念一起打架的小伙伴。
我记得小时候那个胖胖的阿童男,他自恃长得肥胖,以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结果与我对打的时候,被瘦小的我打得嘴歪脸肿,爬不起来,自这次之后他就认我做老大了,跟我出出入入,俨然我的小尾巴,如果他还活着,估计孩子也有小连藕那么大了,可惜他死了。
“族长回来了——”
“族长回来了——”
那一声声伴随着惊喜,伴随着希望的欢呼声是那样的飘渺,又是那样的亲切,在那一刻我最想做的是跨上马背,远远离开。
我怕看到他们善良的眸子,我怕我满身的血污会玷污这块美丽的土地,我怕我身上那浓浓的血腥味会让他们无法呼吸。
摩西,我的家乡,埋藏在心底深处的圣地。
我看到了匍匐在我身下的族民,我看到了老泪纵横的布吉里,他的背已经没有当年那么挺,他哽咽地说我终于回来了。
一个少年兴奋地接过我手中的缰绳,我已经认不出他是哪家的小子了,他们问我这次回来之后是不是不走了?
胸口很堵很堵,我深深呼吸了一下,空气有着别处没有的香甜,依然是年少时的味道,抬头天高地阔,碧空万里,我爱这里,我深深眷恋着这里,如今我终于回来了,但我没有振臂大吼一声的力气。
人群散去,暮霭浓浓,家家户户炊烟袅袅,饭菜的香味在摩西上空萦绕飘荡,心一片宁静,但又说不出的感伤。
布吉里说她过得很好,不负她所托,我松了一口气,自到摩西之后,小夜就显得特别安静,东瞅瞅,西看看,既有惊叹也有疑惑。
“我问过布吉里了,她现在很好,明日我们再带她上路,现在陪我走走好吗?”
“冷佚——”
“别说话,就陪我走走。”
其实我是怕她拒绝我,没有人知道我的心在颤栗,没有人知道我手的冰凉,那一幕幕如流水一般漫过我的脑海,让我无法淡忘。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如溺水的人找到一根救命稻草,如掉进冰窟的人死命地握住那迎面而来的火把,但她却挣开了我的手,让我坠入无边的黑暗。
“我只是想牵着你的手在我的家走一圈,就一次好了。”
我的声音带着哀求,这次回来,也许我这辈子再也不会踏足这块土地了,我想好好走一圈,但我一个人没有勇气走下去。
她犹豫了一下,没有挣开,她的手很暖,如一股暖流缓缓注进我的身体里,如果能
一辈子牵着她的手该多好,但我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妄想。
水中月,镜中花,多美也是虚假的,即使与她隐居那三年,我也知道他迟早会找到,而她终会回到他的身边,我只是替他守护她三年,不过仅仅如此,我也觉得是上天对我的恩赐。
摩西永远没有冬天的萧瑟,它只有春华秋实,就连地上的小草也依然郁郁葱葱,彰显着它的生命力。
在这块草地上,我小时候如小连藕一样整天在这里打滚疯跑,但我的娘比小色鬼的娘要温柔多了。
娘从来不责怪我,她只会轻轻擦干我身上的汗,然后疼爱地说我会是这个草原最俊俏的男儿,每次听到娘这样说,我都会昂首挺胸,以为自己真的是俊美无双。
每天娘都会将我打扮得漂漂亮亮,但我很快就会弄脏,族里的小孩都称我为老大,并不是因为我是族长的儿子,而是我用我的拳头征服了他们,即使力气比我大很多的二哥也是我的手下败将,因为我比他狡猾,所以爹老是说我是草原那只最狡猾的狐狸,爹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自豪。
爹爽朗的笑声依然在草原上回荡,娘温柔的眸子依然落在我身旁,放眼过去是大哥文雅尔雅的微笑,他在摸着我的头,用药涂我流血的伤口,无奈地劝我不要那么顽皮。
想起往昔,我禁不住微笑,这是我内心最温暖的地方,只是藏在心底的最深处。
我走得很慢很慢,因为每一处都有我的足迹,都有甜美的回忆,我们从炊烟袅袅的傍晚一直走到夜深,从草地走到果园,她很兴
奋,眸子散发着璀璨的光芒,驱赶夜的黑暗,也驱赶我身上的寒意。
我摘了一个果子给小夜,还用衣角帮她弄干净,但她却嫌弃我的衣服脏,这个女人不识抬举。
“我摘的,就是再脏,你也得吃。”我硬是塞进她的嘴里,她恼怒地看了我一眼,但吃到好吃了就猛啃,这女人——
“要不我忙你摘一个,树顶那个最大最红。”
她将吃了一半的果子交给我,然后迅速攀缘而上,像一只敏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