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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长明烛火(1)(1 / 2)

今天没有风雨,户外温度适宜,吴可非在学校操场跑圈,脖子上挂着运动耳机,随机播放着他专门为陈璃画创建的歌单《her》。

吴可非从小听惯了古典,别的小孩在吱呀吱呀的唱《两只老虎》的时候,他就开始弹奏莫扎特的《小星星变奏曲》了,当其他孩子唱着“一闪一闪亮晶晶”吴可非的私人钢琴老师又让他试一下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他跟同龄人听的音乐总是不同。

因为陈璃画他才听起了流行音乐,这个歌单中全是英文歌曲,大部分由陈璃画推荐给他,那首《Leave Out All The Rest》赫然在列,不得不承认跑步时节奏强烈的英文歌要比旋律动人的古典钢琴听起来舒畅些。

虽然这个歌单的女主人已经不要它了,这么一说好像有点忧伤,耳机中歌手在卖力的唱。

陈璃画穿着热裤在梳妆台前提笔画眉,她天生丽质极少化妆,除非出席比较重要的聚会,比如家庭聚会,或是比较正式的场所,比如今天,而学校显然不在此列。

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执笔的手小心翼翼的、轻描淡写的起落,虽然她的眉目已经十分完美,但她化妆并不是为了自己看上去更加明艳动人,而是为了一种心理暗示,这样气质会有所转变,这种气质适合交际场所,那种气质适合学校,就像舞台剧的演员也总要因为不同的剧本而改变妆容,还有学校不让学生染发、要求佩戴校徽一样。

可惜总有小男生们不甚了解,他们总惦记着“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老话,却不清楚她们多数只是“为己容”。

明微挠了挠头,今晚就是兰斯洛伊定的日子,他觉得自己也该整理清楚一些,比如先把那两三天没洗的猪头洗一下,再换上一身白T恤和牛仔裤,那样看上去应该会精神些。

是的,他已经不考虑去不去的问题了,只要陈璃画到场他也绝对按捺不住,所以倒不如提前准备充分一些……他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大概谁都想在有暗恋女生在场的集体活动表现好些。

然而此外他似乎并没什么可准备的,别人需要考虑穿什么什么衣服,这个牌子的风格看起来比较合适等等,兰斯洛伊就每天都穿的很好,具体哪里好明微他土鳖也说不上来,于是当他问向对方的衣服都是什么大牌的时候,兰斯洛伊摇头回答没牌,明微还奇怪这种富家公子怎么会跟他一样穿没牌的衣服,兰斯洛伊下一句话就让他知道了什么叫做阶层差距。

“都是家里的裁缝们手工制作的,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去问问布料是从哪买的。”

明微窘迫的连忙挥手,暗道兄弟你太古道热肠了,你家用的布料哪里是我等平民用得起的?平民都是穿粗布麻衣的,哪买得起绫罗绸缎啊?

麦当坐在床上摇着尾巴看明微一头扎进浴室,水声哗哗。

吴可非挎着书包经过天桥,走向小型足球场旁摆放乒乓球桌的地方,书包里没有书本,有一副乒乓球拍,跑完步打打乒乓球能有效活动紧绷的腿部肌肉,当然是比较休闲的打,要是像他上次去参加市里比赛那么认真,膝盖可能会废掉。

很多人喜欢带单只的球拍来这里找对手打,吴可非不行,他要是只带一只就没人跟他打了,即便带了一副球拍他放眼望去似乎没有落单的学生,看来今天又是打不了球的一天,他站在球桌前微微失落。

“那个,我能跟你打球吗?”

有人轻轻的戳了戳他的手臂,吴可非转头看到一位圆脸的可爱女孩,她的眼睛很大很清澈,就像干净的湖水,吴可非甚至可以从中看到他自己,他一时间看呆了,春风吹绿了树叶,小草拼命的冒芽。

“西柚色!”他脱口而出后愣了,女生也愣了,脸微红的抿抿嘴,吴可非刚才在盯着她的嘴唇辨认口红色号吗?

那是陈璃画从前最喜欢的口红色号,颜色自然,比较适合素颜或者淡妆,吴可非当初为了分辨各种什么姨妈色、后妈色、斩男色还有什么咬唇妆、嘟嘟唇、水晶唇可没少花心思,时过境迁,他以为自己忘了,可当熟悉的颜色信息通过视网膜进入大脑,那些本该封存的记忆又被开启了。

西柚色还是那个西柚色,不深不浅、淡然如初,可眼前人已经不是那个旧时人了。

“嗯……我们打球。”吴可非从书包里拿球拍,这种时候有小女生愿意跟他打球挺好的,可以比较休闲,打起球来不如男生那么有进攻性。

镜子中有一只纤细白嫩的手在两只口红上悬而未决,陈璃画有些犹豫,“ey还是……西柚?”

电话铃声响起,陈璃画的手从镜子前挪开,镜子中的她接通后将手机放在耳边。

“嗯,我当然会去。”她嘴角微扬。

“不用了,到时候见。”

“嗯,拜拜。”她放下手机,然后伸手拿起那支ey,草莓红,还带闪片。

她旋出口红,对着镜子细心妆涂。

最后她对着镜子左看右看,真不是她自恋,人很美,但又忽然觉得缺点什么,她打开一个小巧精致的蓝色盒子,上面有只天鹅,还有字母SWAROVSKI——施华洛世奇,盒子里是串水晶项链,安详的躺在其中,美丽得让人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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