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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3章:发现问题(1 / 2)

随着李隆基诏书的颁布,大唐的改革步入正式启动阶段,作为改革的总负责人,安江顺在宫城外设立了一新衙门名为商部,其隶属于尚书省,地位在原六部最后,商部长官也为尚书不过只是从三品职官,第一任商部尚书由安江顺兼领,安江顺对外宣布,只要是商人遇到了地方或者市场官员为难,征收朝廷正式赋税以外的厘金等加税又或者有人敲诈勒索商贩皆可以到该衙门提出申述,关于商贸的经济纠纷案子将由商部进行调查和判决,涉及到官员的案子将移交巡检司联合调查。

“商部的设立,有利于结束户部公务繁杂的困境,将户部官员不需要再去管商业贸易等事,只需要管理好每年的赋税征收和劳役征派。”

安江顺对一些户部官员解释到:“你们不要以为商部成立就是对户部的削弱和不信任,实际上这样做更能凸显陛下对户部的看重,以往户部职权过于繁杂,很多事情都无法得到迅速有效解决,如今的改革,改的就是这样的事情,职权明晰是一个高效朝廷应有的样子,此次成立商部仅仅是一个开始,在今后,还要成立更多新部门。”

“侯爷所讲,汝等可明白了?”户部新任右尚书养正诚对一众户部官员说到。

“我等明白。”

“今日本官召集你们,还有一件事情,那就是本侯要抽调一批长于商贸的官员去商部任职。”安江顺对所有官员说到。

“自认为自己能行的就站出来吧,本侯只需要七八个人将架子搭起来,剩下的官吏将从今年新科进士中挑选培养。”

自从商部正式办公后,关中地区的商人首先感到了商部成立的好处,外地的商人也不怕在一个新地方新市场中遭到本地商人的欺诈,至于地痞流氓的敲诈只

要你去商部或者京兆府衙门报案,那你就可以放一百个心了,你的冤屈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得到伸张。

安江顺可是三令五申的提醒过所有官员,改革是一个国家发展必须经历的过程,你们可以有不同意见,也可以提出来,但是对于已经颁布的法令政策必须严格执行,拒不执行或者暗中抗拒阳奉阴违的抵触新法那就是在和朝廷作对,也是在犯欺君之罪。

开元二十年六月,由安江顺主持新编之《大唐钱币法》得到李隆基批准,于开元二十年六月十六日正式颁布,《大唐钱币法》一共有三卷二十六条,其中最重要是第一条和第四条,第一条规定大唐将实行纸币金属货币并行制,朝廷只承认由朝廷钦定的货币制造厂铸造的货币,其中流通的金属货币一共只有两种,金币和铜币,金币分为大金币小金币,铜币分为大铜币和小铜币,小铜币和之前发型的通宝类似。纸币实际上是银票以银为计算单位,最小的为一两,最大票面为一千两。

大铜钱和小铜钱以1:10为兑换比例,金铜币为1:100比例兑换,也就是一小金币兑换一百大铜钱。银子只作为国家储备金,不对外流通,尤其是不能流通到外国,外邦人到大唐做生意也要先到当地钱庄将自己的携带的金银等换做大唐钱币,这一条被写进了法律之中,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唐都未能真正流通银币,实在是大唐银产量太低,直到新大陆得到了进一步开发后,大量银子被送回国内这一情况才得到了好转,不过那已经是好多好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钱币法》第四条规定,只有朝廷钦定的三个铸造厂铸造的货币才是可以流通的钱币,禁止私人铸币,一经发现为首者死罪,从犯一概

流放。

《钱币法》一经出台后,朝廷给了天下百姓三年时间,将自己手中存起来的钱财到各州钱庄兑换成流通货币,由于朝廷力量有限,只能将钱庄网络铺设到州以及一些非常繁荣的县镇,安江顺在请示李隆基后与张说等朝廷重臣商议之后决定可以由州钱庄自行发展和建立一些分部,但这也不是随意就能设置的,必须要得到户部的认可才能设立。

毕竟现在大唐的经济还没有那么繁荣,商人来往各州,能在各州治所设立的钱庄将银票兑换成金币和铜币,当然你也可以不兑换,直接用银票买卖,这也是被朝廷承认的。只不过银票的价值一般都很大,需要零散采购的商人还是必须兑换成现金。

“钱币法的颁布预示着经济改革已经进入了正轨。”安江顺对李月婵说到,现在他终于可以说出自己和李隆基商议了很久的计划了,反正关于朝廷建钱庄等改革举措的皇榜已经在天下各地张贴,李月婵也听说过这些事情,更详细的解释一番也无妨,“等京城和各道钱庄分部建立起来后,你马上让月婵酒楼掌柜去钱庄存钱,只携带银票去外地做买卖那可是安全多了,再也不用一大批人护送十几箱铜钱四处奔波了,而且只要是去钱庄存钱还会给你利息。”

“可是这样做,真的会有人去钱庄存钱吗?”李月婵有些不相信的问到,安江顺自信的说道:“你就放心吧,有朝廷这块牌子做担保,有什么不敢的,更何况,等第一批金币和铜币还有银票制出来后,朝廷官员俸禄将全部改为用银票或者金铜币发放,这官员都在用,百姓自然也就会相信了。”

当然了,安江顺并没有说出这发行银票很有可能会出现一种名为通货膨胀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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