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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我其实挺喜欢你的(1 / 2)

宫三公子要结亲了。

那女子是世家贵女,天资出众,美艳绝伦,与宫三公子十分相配。

李小苗黯然神伤了一阵子,又很快看开了,她身份微贱,能得宫三公子青睐,留在公子身边,已是幸事。

但宫三公子似乎不这么觉得,在一次醉酒后,他告诉李小苗,他并不喜欢那位未婚妻,他更喜欢李小苗这样温柔安静的女子。

李小苗虽然没表态,但内心也是窃喜的。

然后这件事,传入了宫三的未婚妻耳中。

这位未婚妻,复姓东方,出身高贵,美艳又跋扈。

东方小姐当即来到宫家,派人捉住了李小苗,痛骂她是狐媚子,没有给她分辩的机会,划花了她的脸。

得此无妄之灾,李小苗哭求宫三公子为她做主。

“这是我做的最错的一件事,竟然相信了男人的真心……”李小苗淡淡地道。

宫三公子看着她血淋淋的脸,别过眼去,温声安抚了她几句,并没有提东方小姐。

李小苗便明白了他的态度,没有再说讨公道的事儿,安安静静待在自己的小院儿里。

两家成婚的前一晚,东方小姐把李小苗要走了,说要处置掉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避免婚后闹心。

这一次,宫三公子再度别过眼去。

李小苗冷了心,在去东方家的路上,寻机跑掉了。

她清楚,真进了东方小姐的手心,她的性命就保不住了。

东方小姐及时追来,一掌拍在她丹田,将她拍成重伤。

但李小苗蹒跚着钻进人群,用药粉隐匿了气息,好歹逃了出去。

“跑出去的前两年,我不敢露头,因为她发了通缉令,我一露面,很可能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我躲在山林里,吃喝睡都在山里,活成了野兽样子,受的伤也没办法治。两年后,风声小了点,我才离开山林,辗转走过几个国家,最后定居在朝云国。”

纵然定居在这儿,她也不敢招摇,住在偏僻的院子里,在黑市卖灵草维持生活。

李小苗笑了笑:“很狼狈吧。”

怪不得她的伤到了如今无可挽回的地步。

应天枢一时说不出话来。

“噢,对了,还有腿,”李小苗道,“这是躲避的时候,失足从楼上跌落,就成了瘸子。”

她倚在墙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说出来了,真痛快……”

应天枢走近,道:“你要哭就……”

“我不会哭的,太愚蠢了,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我成功从比我强百倍的强者手里逃生,有什么可哭的,东方岚一辈子都没抓住我,她该气死了……”李小苗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她的笑声在室内回荡,挺难听的。

应天枢突然走了神。

原本温柔安静的李小苗,不知经过何等的磋磨,才成了如今泼辣毒舌的模样。

“你之前说,想让我替你和宫三夫人说,李小苗做鬼也不会放过她,我记下来,如果我能遇到她,我替你说。”应天枢道。

李小苗似乎怔住了,好一会儿才道:“蠢货,你不怕东方岚打死你吗?”

“你才是蠢货,我会等我的修为足够高了后,再去说,”应天枢道,“你有对宫三说的话吗?我一并转达。”

李小苗沉默了一会儿,道:“窝囊废,他这种怂货,什么都护不住。”

应天枢点头,表示自己记下了。

两人沉默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李小苗说:“我有些累了。”

应天枢忙道:“我扶你躺下。”

李小苗躺在榻上,面如金纸,定定地注视着应天枢。

应天枢问:“怎么了?”

李小苗说:“别去说了,没必要……”

“在得知自己还有三个月的寿命后,我当时想,要不回君临帝国,拼着最后一丝灵力,也要让东方岚不好受,后来,考虑了一会儿,又放弃了这个念头……”

李小苗闭上眼睛。

她的一生如同走马灯一般在眼前晃过。

哭啼的母亲、骂她是村姑的丫鬟、温柔缱绻的三公子、嚣张跋扈的东方小姐……

那些人像渐渐消散,最后只剩下戴着猪头面具的小姑娘。

“我其实、我其实挺喜欢你的,如果能早些遇到你就好了,应天枢……”

她的眼角流出细细的泪珠,像一行银线。

她说不会为往事的苦痛哭泣,却为应天枢哭了。

“别叫我李老板了……”她说。

“小苗姐!”应天枢攥住她的手,“我其实在背后叫你小苗姐,小苗姐……”

李小苗的唇角似乎翘了翘,说:“真好……”

最后一个字落地,再无声息。

应天枢愣了好一会儿,然后伏在榻边,泪流不止。

“蠢货,哭什么,我还没死呢。”

恍惚间,应天枢好像听到了李小苗尖刻的声音,她欣喜地抬头,却只有安静的尸身。

应天枢拭去泪水,去找她之前买的新衣。

翻箱倒柜找到了,她抱起李小苗,给她换上了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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