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春的手生得并不娇嫩,她自幼便是劳作惯了的,寒冬腊月里也常常帮娘亲洗衣淘菜。寻常百姓家养闺女,虽有一腔疼爱的心思,却没那么多心力如珠似玉地娇宠着。
她持刀宰杀畜生时爽利痛快,一旦坐下慢悠悠地绣起花,则显出了十分的生疏笨拙。李重进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总觉得少女不是要绣帕上的鸳鸯,而是决心要在。
“屠姑娘,”眼见对方穿引间的针又要往手上扎,李二公子忍无可忍地唤了她一声。
屠春如梦初醒般抬起头,她慌慌张张地放下手中的针线,“二公子,怎么了?”
她的眼睛明明看向了少年的方向,却似在畏惧艳阳刺眼的光芒,视线飘乎乎地游移着。
“过来换药吧,”李重进坐了起来,他扯掉伤口上的纱布,示意少女过来帮忙。
少年的肌肤苍白冰凉,他身体里仿佛流淌着冷硬的雪水,即使在炎炎夏日,也丝毫生不出热气来。屠春端来一盆热水,用帕子细细擦去伤口上残留的药膏,她取出新的纱布,正想为少年重新包扎上,手却突然被人按住了。
屠春惊愕地抬起头,赫然发现两人之间的距离委实太近了,她甚至可以看清少年瞳孔中的倒影,那里面重叠着明明暗暗的黑,澄澈又深邃。
李重进的手同样冰凉,却比屠春想象中强硬有力,他抓起少女的手,映着阳光打量了片刻,幽幽道,“屠姑娘,没人说过你的手不好看吗?”
屠春从无措中醒过神来,面带愠色地收回手,觉得李二公子这个人当真是不可理喻,她好心帮他换药,他反而又开始挑三拣四了。
这世间的女人,十有六七都自觉颇有姿色,即使剩下的十分三四,听到旁人挑剔自己外貌仪态,总也要怏怏不乐的
而李重进素来是不会看人脸色的,对面的少女面上已有了薄怒,他还非要补充了一句,“应该好好养养,别绣那几个鸳鸯了。”
毕竟是对心上人的忠告,不好说得太过直白刻薄,他将“反正也绣不好”的后半句咽了下去。
一缕缕的光束斜斜照到窗棂上,墙壁边新栽的蔷薇与蔓藤纠缠在一起,花朵繁丽,枝叶多情。
那日李如茵目光熠熠地望着她,“二弟对春儿妹妹,的确是一片痴心,我看着他长大,从没见过他对谁这样上心。”
“若不是他当初非要娶你,”女人的唇艳丽似毒花,摇曳着蛊惑人心的话语,“我也不必大费周章地为大弟另谋亲事,甚至还惹来王妃的诋毁,说我们李家嫌贫爱富。”
那女人的话,怎么能信呢……屠春暗暗自嘲着这几日自己的心神不宁,单看李二公子对她的态度,就该知道李如茵有多么信口开河了。
屠春伸出手,和煦的阳光照在她纤纤十指上,少女打量了一会儿,沮丧地发现那小混账还真是没说错,她往日尚不察觉,今日仔细一看,觉得自己的手简直是有些不堪入目了。
下午的时候,方静又派丫鬟过来,邀请屠春去院子里赏花。这女子自从嫁做人妇,便忽然间厌倦了闺中舞刀弄枪的把戏,她刚硬的轮廓生出了温柔的姿态来,仿佛缠绕乔木之上的丝萝,开始朝着李大公子喜欢的那种模样靠拢。
屠春望着她,有时会误以为看到了前世的自己,然而这样全心全意的付出不过是徒劳,注定结不出比翼双飞的果。
李照熙不是喜欢碧色,也不是爱吃卤味,他喜欢的一切,只是因为窦朝云喜欢,他厌恶的一切,也只是因为窦朝云不喜欢。
李大公子不是凉薄之人,他待人温文有礼,性格中还有几分悲天悯人的宽厚,可大概是将全部的多情都给了青梅竹马的表妹,对待其他女人的时候,就只剩下绝情了。
但方静要比她强很多,这位兵部尚书的爱女有娘家做靠山,她将得到夫君一世的敬畏与忍让,或许幸运的话,她一生都会误以为他们夫妻是在彼此深爱,这未尝不是一种浑浑噩噩的幸福。
今日方静没有邀请窦氏,来的人中则多了一个窦朝云,少女前些日子闭门不出,屠春已经有许久未曾见过她了,如今乍然一看,隐约觉得表小姐似是丰腴了不少,许是在屋里养得太好了。
“表妹,”院中的花开得灼灼繁艳,方静指着其中的一朵,突然问,“你喜不喜欢这一朵?”
窦朝云在屠春面前飞扬跋扈,到了这位表嫂面前,便显得畏畏缩缩起来,她怯怯地看了方静一眼,讨好道,“这花开得好看,我自然喜欢。”
“很好,”方静突然伸出手,将那朵花折了下来,女子雍容矜持地将鲜花插入鬓发间,她仍是改不掉骨子深处的霸道,折花的动作犹如扭断人的脖子,“可惜我也喜欢。”
屠春忽然明白了,今日这园中上演的不是赏花盛宴,而是二女夺夫。方静可能是嫌没有观众太过冷清了,才将自己这个局外人拉扯进来。
窦朝云整个身子都开始微微颤抖了,粉嫩的双颊上惨白惨白的,她这幅模样倒真是楚楚可怜,可惜看在方静眼里,则更是恼人了,女子冷冷地说,“表妹,我已经同娘说过了,在帝都中寻个青年才俊,尽早把你嫁出去。”
“这院子很大,好看的花也不少,”方静抚着鬓发间的花,语气隐隐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