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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法家(1 / 2)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法家思想先驱可追溯到商朝。经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管仲和子产既强调法制, 又重视道德教化。

法家生活在春秋战国这个大变革的时代。西周以来鼎盛的奴隶制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内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西周统治者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所实行的就是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其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在思想文化方面,尽管提出“以德配天“说,但“君权神授”的神权思想仍占据着统治地位;同时,“学在官府”,文化教育完全由官府控制,奴隶主贵族子弟也只能去官府求学。整个社会保持着等级森严的统治秩序。然而,当西周这个历史的车轮行进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重大的变革。

在政治上,春秋末期,周天子早已失去了昔日驾驭诸侯的权势,王室衰微,王权旁落,各大诸侯国争夺霸权;各诸侯国内部,“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卿大夫专权跋扈,新旧势力矛盾激烈。王室东迁之后,原来周王室控制的土地尽数为秦国占有,周天子所直接控制的领土不过是成周一带的六百里土地,王室失去了控制各诸侯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徒具天子虚名。战国时期,各国新兴地主阶级相继走上政治舞台变法改革,他们对以前的政治制度已经不再满足于修修补补,而是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了,于是,以君主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与郡县制度取代了宗法分封制度,以军功授爵的官僚制度取代了世卿世禄制度。

在经济上,铁器逐渐应用于农业生产,牛耕开始普遍推广,使得农业生产力迅速提高。铁器在春秋末年已经出现,但不普及,进入战国以后,无论农业还是手工业,都已经离不开铁工具。战国时期,参与商品交换的种类繁多,商品交换的地域也相当广,如北方的走马、吠犬,南方的羽毛、象牙、皮革、丹青,东方的鱼、盐,西方的皮革、文旄等。手工业、商业繁荣的结果,城市也空前繁荣,出现了一些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的大城市。

在思想文化上,随着春秋末期孔子提出的“有教无类”的主张,社会也进入到一个“注重人事”、“私学”大兴、“百家争鸣”的新时代。在那里,传统的神权观念和神权思想受到了“德”、“仁”思想的猛烈冲击、批判,“礼”思想、“法”思想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基础。个人着书立说蔚然成风,道、法、名、兵、阴阳、农、杂等学派相继出现,形成了空前的“百家争鸣”的新气象。人们手中已经有很多书籍,学术文化开始步入民间,整个社会的文化、科学水平得到普及和提高。

西周奴隶制社会的运转,依靠的是两项权利原则:礼和刑。“礼”针对贵族,“刑”针对普通百姓。在西周奴隶制社会礼里,各种社会关系主要依靠个人接触和个人关系来维持。各国领导人都想在弱肉强食的残酷竞争中保存自己的国家,强大国家军事、政治、经济实力,强化国家的统治,就需要中央集权。

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齐法家。齐国是“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创立始礼法并用的制度。太公封齐,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

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至战国时期,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

法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是社会变革时期的一次思想上的大辩论,这次大辩论基本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文化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儒、法两家围绕对待“礼”和“法”的态度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其中法家代表人物大都源自三晋大地。

战国、秦朝时期,法家理论得以全面实践。秦的短促覆亡,使得政界和学界都特别看重法家学说的负面影响。东汉末年,法家学说的文化地位在一定意义上又得以重新上升。史载曹操“揽申、商之法术”,受先秦法家思想影响很大,不官不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隋唐时期法家继续发展,唐朝的科举中也设有法家科目。直到宋朝时期儒家全面上位。法家失去了继续发展的历史契机。奄奄一息的清朝在西方文明的入侵面前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中日甲午战争中中方的失败和日俄战争日方的胜利大大加强了国人全盘西化的决心。章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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