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家,宋嘉煜给余笙打了电话。
说明天晚上有聚餐,要带她去景山。
余笙正处于头脑不是很清醒的时候,再加上今天自己偷偷出去工作了,莫名觉得有点小心虚。
于是很乖巧地应:“好的。”
第二天宋嘉煜带她到了景山。
景山上的酒店宋家也有投资,余笙甚至在这里拥有属于自己的衣帽间。
她换衣服的时候。宋嘉煜已经先去了吃饭的包厢。
她姗姗来迟,手刚握上门把手,却听见里面传来对话声:
“我听他们说,你最近给所有绘画机构都施了压。”
随即是宋嘉煜漫不经心的声音:“嗯。”
“你对你家金丝雀的掌控欲还真强。”
“那当然,她是我的所有物。我又不是养不起她,非要出去受什么罪。”
“你和他们说她是你的人,她在外面也不会受罪。”
“没必要,她只要在我身边美美的就行。而且那些机构,我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先查一遍,再给点钱安抚,这样,谁敢收她?”
余笙握着门把手的指节泛白。
原来是这样。
她早该想到的!
几秒后,她重重地推开了门。
宋嘉煜的眼里有一瞬间的慌乱,随即放下手里的酒杯,起身迎她。
“来啦,我的宝贝真漂亮。”
余笙面上带着柔顺的微笑,把手放进他的手里。
她没法和宋嘉煜撕破脸,只能曲意逢迎。
饭桌上,宋嘉煜贴心地给余笙剥了虾,放到她碗里。
“我去,什么时候宋大少爷还会给女人剥虾了?”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宋嘉煜斜睨他一眼:“老子宠女人,你管得着吗?”
余笙看着碗里的虾,没说话。
她对虾过敏。
然而宋嘉煜对她说:“吃吧,他们有病,别不好意思。”
余笙于是微微笑了一下,点点头,把碗里的虾全吃光了。
吃完她就感觉有点不舒服了,她挠了挠手背,白皙的皮肤上已经隐隐约约出现了红点。
然而吃完饭,有人提议去山顶骑车。
他们都是摩托车爱好者。
宋嘉煜也是,他热爱一切竞速的比赛。
余笙站在一边,看着宋嘉煜和其他几个富二代已经纷纷戴上了头盔。
甚至那几个富二代带来的女人也自觉主动地戴上了。
她们都穿着吊带和短裤,脸上画着精致浓艳的妆。
坐上车,就跟牛皮糖一样贴在男人背后,纤细的胳膊紧紧搂着男人的腰。
见余笙站着没动,几个女人不由得低声吐糟了:“矫情什么呢,装清高。”
宋嘉煜没听见她们说话,只是走到余笙面前,把头盔递给她:“喏。”
余笙吃了虾之后浑身不舒服,脸色也红红的,她小声说:“我不想坐,害怕。”
宋嘉煜皱了皱眉,还没说话。
“哟,妹妹害怕,那就让我来吧,宋少想带我去哪里都可以。”
这时,一个穿着暴露的女人缠了上来,勾着宋嘉煜的胳膊,嗓音甜腻。
她几乎是已经陷在宋嘉煜的怀里了。
余笙一愣,却没什么表情,只是淡淡把目光移向宋嘉煜。
宋嘉煜看着她并不吃醋的模样,心头突然火起。
“你算哪根葱你和她比?”他一手扒开怀里的女人,不悦地讽刺。
他的火全撒在女人身上,面上带着阴测测的冷笑。
“就算不是她,轮三百八十个来回也轮不到你。”
“滚!”
女人被他吼得很委屈,灰溜溜地走了。
宋嘉煜又看向余笙,把头盔往她怀里一塞,强硬地命令:“戴上,上车。”
他的语气很不好,没给余笙任何余地。
余笙紧紧抓着头盔,还是坐到了宋嘉煜的身后。
轰鸣声此起彼伏地响起,几辆重机车如离弦的箭一般纷纷冲了过去。
余笙死死贴在宋嘉煜的背后,不敢睁眼,只感觉耳边呼啸而过的狂风。
最后毫无例外是宋嘉煜赢了。
他摘下头盔,享受着众人的喝彩与欢呼。
余笙脸色苍白地靠在车上,眼前一阵阵地发晕。
她抬手想喊宋嘉煜,可嗓子干涩,说不出话来,他在人群之中笑着,也并没有注意到她。
今天宋嘉煜没有送她回家,让她自己打车回的家。
她也没回家,而是直接去了医院。
在车上就感觉浑身都越来越痒。
医生呵斥她不注意自己的身体,明明知道自已严重过敏还敢吃那么多。
最后余笙一个人坐在输液室里挂水。
她昏昏欲睡,又不敢睡,头耷拉着,显得特别可怜。
直到一片阴影洒下来,她感觉到有个人站到了自己的面前。
余笙抬起头,看向来人。
又是霍霆聿。
他怎么总是在自己惨兮兮的时候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