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他们来说,《梁祝》只是一个李落刚刚写出的,具有电影改编价值的一个新故事。
所以,要让他们出更高的价格,估计也不现实。
虽说《梁祝》已经彻底火了。但正是因为已经彻底火了,对方才会出到500万左右。
如果没火,能出50万就不错了。
李落想了想之后,说道:“这样老婆,我们不直接卖版权,而是换一种合作方式,净票房分成。至于我们分几个点?这个可以谈。只要他们同意这种合作方式,我们还可以提供部分配乐。对于他们来说,少了版权费用提前支出,也就少了一些风险,也是有好处的。”
净票房,不是净利润。一部电影的总票房扣除税,便是净票房。
然后院线和影院两方要在净票房中,分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钱。
一般来说,影院分百分之五十。而院线分百分之六,又或者百分之七。
剩下的钱还要除去各种成本,才是影视公司的纯收益。
所以,对于影视公司而言,投资电影的风险是很大的。
李落说的合作方式,对方应该会同意。
而李落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合作方式,是因为对《梁祝》电影的市场有信心。通过这样的合作方式能够拿到更多的钱。
当然,前提是星河影视能够拍得好一些。
如果拍得不好,票房肯定也不会高。
所以,也还是有一定风险。
直接卖版权拿到500万左右是最保险的。但是,李落犹豫一番后,还是决定采用分成的合作方式。
星河影视是大公司,应该不可能把质量拍得有多差吧?
收益与风险本就是并存的。
想要更高的收益,总得冒点风险不是。
就看星河影视那边会不会同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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